目前針對教學不力教師的輔導機制,實務上存在許多隱憂。資料照,廖瑞祥攝
根據調查,113學年共有78案被認定為教學不力的教師接受輔導,僅5案輔導無效,然而「有成效」的個案真的有效?輔導員坦言,最常遇到教師「演戲」應付,只在委員到校時配合,而教育部雖稱人力充足,現場卻頻傳「找不到人」的困境。此外,目前被停聘、解聘的教師約半數未接受輔導,未來仍可以重回校園,專家呼籲應擴大輔導範圍,而除了事後輔導,更應建立事前預防、支持機制,讓老師在被認為不適任前,能有機會呼救。2025年走到尾聲,教育部依然一個頭兩個大,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自2019年《教師法》修法迄今爭議不斷,教育部也預告將於年底啟動修法改良,然而不僅如何受理投訴、展開調查的爭議未有定案,輔導、協助機制也被期待改善。
國家人權委員會在12月公布了《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專案報告,分析4641筆案件後指出,目前教師遭調查成案後,後續輔導缺乏明確指引與評估標準,此外涉及停聘、解聘的案件裡,約有半數教師完全沒接受後續輔導,就能重新回到校園。
國家人權委員會在12月時,發表師對生暴力案件處理機制調查報告。資料照,吳尚軒攝
對此,《太報》深入採訪多位輔導員、教師與學者,試圖釐清現行輔導機制的實際困境與改善方向。
22案「輔導有成」 後續評估待檢驗目前《教師解聘辦法》規定,教師若根據調查被認定為有《教師法》第16條「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情形,而有輔導改善可能者,學校應自行輔導或向主管機關申請專審會輔導。
根據國家人權委員會調查,113學年共有78位教師因此接受輔導,除了35案尚在進行中,16案正在申請或因其他因素無法展開、繼續外,已結案的27案裡,5案無效進行解聘程序,22案已經輔導有成結案。但報告裡表示出,看似有成的輔導機制,涉及未有相關指引及後續評估機制,所謂的有效並未確實如此。
目前若需要輔導,會由學校自組輔導小組,或向縣市的專審會申請3位輔導員入校協助,至少為期2個月。許玉珠是桃園市的國小主任,同時也是專審會輔導員,迄今已輔導超過20案。她指出,輔導員開始輔導前,會先收到調查報告,再根據調查屬實部分擬訂輔導計畫,她目前接到的案子,幾乎都是10年以上教學經驗的教師,又以15至20年居多,這些教師經驗豐富卻被投訴,原因幾乎都是因沿用舊模式不斷複製,「似乎忘了時代在進步,社會在轉動。」常見被投訴案例 抗拒數位化、班級經營不善
她以數位教學舉例,大部分教師仍以逐頁講述電子書為主,沒有依據學生學習目標進行教學設計,讓學生操作體驗、分組討論、數位融入等學習方式,更有老師會說平板不易借,對數位教學很明顯有抗拒。這時他們會先協助教師,重新設計教學活動、釐清每堂課的學習目標,並引導使用現有數位資源,課後再進行反思與回饋,用這些方法改善教學模式,必要時也會要求老師參加研習增能,並思考如何運用將研習的收穫,「就是要幫他建立個別化的教學模組。」
面對不同的時代與需求,教師的教學方法也需要與時俱進。圖為示意圖。資料照,教育部提供。
另一種常見的問題是班級經營,許玉珠也觀察,班級經營跟教學息息相關,「如果你今天的教學是吸引人的、活潑的,孩子根本不會搗亂,就不會有班經的問題」,因此老師必須備課,輔導員也會要求老師錄影,回頭審視自己的教學方式,更客觀分析優缺點,也因此可以引導他思考更多改進的方式。
另外一部份是輔導管教問題。許玉珠說明,尤其目前每班都有特教生,老師有時管教容易踩線,像在全班學生面前罵學生「怎麼那麼笨」,要求罰寫、開合跳等。教育法令與政策不斷調整,部分教師理解不深下,容易無意間觸碰敏感界線,他們會建議教師閱讀正向管教相關書籍,或觀賞特教相關影片省思。有些教師則是對學生衝突、打架等偶發事件缺乏處理能力,進而導致家長投訴,此時他們會設計模擬情境,引導教師思考處理流程,如何與家長溝通、尋求學生問題的解方。
教師遭調查易生排斥 突破心防成輔導關鍵但許玉珠也坦言,在輔導過程中,確實會遇到部分教師出現抗拒情緒,畢竟對他們而言,輔導小組似乎掌握他們的去留,但輔導員的目的不是要指責他們,「不要要去對你打叉」,是希望協助老師們調整教學模式與態度,符合目前教育現場的需求。
若老師教學好,通常也不會也班級經營的問題。圖為示意圖。資料照,教育部提供。
阿庭(化名)是一名北部學校的輔導主任,亦有多件輔導經驗,他指出,讓老師放下心防確實很重要。他們入校後,後會先跟校方開會擬定輔導計畫,討論能怎麼配合,如果被輔導的老師願意的話,他們也會希望他一起出席。「是力求輔導機制的透明化,不太希望好像我們又跟行政端商量了一些什麼,然後才讓他進來,只能被動接受。」
阿庭坦言,尤其經過前面的調查程序,大多數老師進入輔導後的反應,都是質疑、困惑甚至憤怒,覺得體制對他不公,輔導員確實要花很大力氣進行對話、取得共識。「當他能慢慢知道我們是來共同協力,希望他可以有一些微調,讓他如實的能夠去執行教師本分的工作,大部分的老師其實是願意配合的。」阿庭說明,自己習慣的方式是先要求老師整理出教案,接著再入班觀課,事後進行討論能調整之處。「我們的姿態真的都是去幫忙的,不是來審議說他不合格的話立刻打叉」。她強調,這些人往往都有相對教學資歷跟能力,只是這些年來,可能因為個人身心狀態、生涯變化,或跟學校間的磨合而出現問題,若能重新微調,大家都會希望他能夠繼續留下來。
輔導員認為,許多老師其實只要微調,仍能回到校園。資料照,新北市教育局提供。
輔導員在場才演戲? 教師不配合成現場難題然而儘管程序完備,輔導到底有多少實質效果,現場仍存有疑慮,最常見的情況就是被輔導的老師「演戲」。
許玉珠指出,較常見的情況,是有些老師在輔導員到校時才調整,其他時間仍維持舊有的教學樣態。對此,他們在跟教師說明輔導計畫時,會表示未來也將請學校主管不定期去觀課、或輔導員也可能隨機觀課。目前輔導以2個月為原則,必要時可以延長1個月,大部分個案都在延長輔導時,才能看見老師願意主動反省、改進,非只是跑完流程。阿庭也會遇到類似情況,有些學校會跟輔導員說,他們沒看到的時候老師依舊落拍。她認為,至少輔導員到校時,老師願意配合,其他時候就得由學校幫忙提供資訊,否則很可能因資訊落差,讓這些情況無法被記錄到輔導報告。
教師是否配合、確實改善,也是輔導面臨的考驗。資料照,廖瑞祥攝
她提到,這也牽涉到學校對於輔導的認知,有些學校未必清楚輔導員可以協助什麼,通常以為他們只是協助教師教學、管教;但有時候學校希望像是教師跟同仁相處、不配合行政等,也要輔導小組協助。因此她習慣一開始就跟學校點清楚,需要協助的事項。
2個月須週週輔導 委員嘆:常被找去救火此外,輔導量能也是隱憂。根據教育部表示,目前校事會議輔導人才庫的輔導專業人員,共156名,專審會輔導專業人員共260名;目前,未接獲輔導員人數無法支應現場需求之情形。
但現場對此情況有很大落差。阿庭回憶,自己就常接到學校的電話,對方劈頭就問:「主任可以麻煩你接嗎?我找不到人。」
根據規定,輔導需有3人負責,最近的113學年共78件輔導案來說,粗算至少就需要234位委員。而阿庭說,就算委員名單上的數量足夠,但未必所有委員都有時間或意願。儘管數字上人力充沛,但學校未必都找得到輔導員。圖為示意圖,資料照,廖瑞祥攝
目前輔導規定為期2個月,必要時得延長1個月,這段期間,委員每週必須到學校至少1次,而大多數委員都仍有自己學校的工作要負責。阿庭解釋,入校輔導至少要半天,甚至可能花上一整天,回去後還要評估、擬定後續方針,往往再花2-4倍的時間,因此未必所有人都能配合。像她這學期就有接到2個案件來詢問,但還是先推辭,「完全沒有餘裕跟時間,只好跟他們說沒有辦法。」
「其實不是夠不夠,是大家不想做。」許玉珠指出,像老師如果要去其他學校當輔導員,就必須協調人幫忙原來的工作,如此持續2個月,這也是對被輔導者負責,讓他有所改善。
她指出,目前輔導員人力的問題,不全然是人力不足,而是投入意願不高。如果要擔任輔導員,原來服務的學校,就要協調人力代理他們本來的工作,多少會造成行政負擔,加上輔導員個人因素,願意主動投入的人員有限。許玉珠表示,目前受訓的輔導員裡,有些人仍沒有實際參與過輔導,呼籲可以強化培訓制度,例如參加培訓後,需完成實習或至少參與實務一次,才能取得輔導員證書,解此讓他們更有實務經驗,也提高輔導意願。
停聘未輔導就能回學校? 監委籲也應納入現行的輔導人手緊繃,另一方面,或許還有更多人需要這項協助。
根據人權會調查,2020年以來,進入調查後的案件裡,若經考核會進行懲處,多半會進行輔導,受懲處者未受輔導的百分比,依序為口頭告誡者21.4%、申誡23.9%、小過15.5%、大過10.3%,然而由教評會解職者則有不同光景,被停聘的教師中有51%為進行後續輔導,解聘者未輔導率則為49.4%,遭不續聘教師則是35.9%。
人權會也在報告指出,長期調查後發現,不乏有教師遭停聘後又回任,或在A校不續聘,改至B校任教,重回現場前卻無任何輔導、評估機制。委員田秋堇則表示,實務上教師要終身解聘難上加難,大多即便停聘,1到4年後仍會回到學校,因此呼籲一定要給予輔導協助。
教育部則說明,依《教師解聘辦法》規定,學校作成解聘以外之終局處理時,得考量行為人身心狀況及違法情節輕重,附帶安排行為人接受心理輔導,或另協助接受學校或主管機關開設之3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輔導管教、情緒管理或其他適當課程;學校或主管機關得委請醫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學者專家、律師或其他具相關專業素養之學者專家進行。
若非終身解聘,不少教師被解職幾年後仍會回到校園、接觸學生。圖為示意圖。資料照,廖瑞祥攝
不要等調查才動作 輔導員盼有完善支持系統而看在現場的教育、輔導工作者眼裡,除了事後輔導,前段的協助機制更需要強化。
諮商心理師全聯會媒體與公關委員林子翔呼籲,可以思考初任或是年輕教師,增加職場訓練、協助機制,因為理論跟實際畢竟有落差。「你大概知道這些東西不能做,但學生挑釁你的時候,有沒有可能一時生氣,你就回罵回去?」對於這些實務上的細節,他認為可以提供更多協助。
教學現場往往跟理論存在落差,如何與學生應對也是教師需要摸索之處。圖為示意圖。資料照,廖瑞祥攝
退休教師耀哥(化名)來自中部,如今仍擔任專審會輔導員。他建議,可以思考在學校裡或鄰近學校建立媒合機制,類似師徒或督導的概念,安排資深教師帶領其他教師,在日常裡隨時協助,評估教學、班級經營等方式,並給予建議或指導;也可以連結國教輔導團、教師支持體系等資源,「在這個老師還沒被稱為不適任之前,應該有這樣子的自我覺察,然後去得到協助。」
耀哥認為,大多數時候,不適任教師不只是個人因素,環境、校園氛圍尤其重要,最好能提早伸出援手,而非等到被檢舉、開始調查才進入對立狀態,而這其中校長是核心人物,不論大校或小校,校長都應該掌握哪個老師需要幫忙,並提供協助。
耀哥也談到,儘管教育部在「輔導管教辦法注意事項」裡羅列20、30種管教方式,「但這些東西不是條列就可以」。現場確實很多老師遇到的狀況,當下就是會感到生氣,或是傷腦筋,覺得招架不住,這也是需要慢慢的摸索新的管教方式。
如何讓理論能與實務接軌,也是重要的協助機制。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對於增能,台灣師範大學教育系教授林子斌則認為,最合適的時機點,是在師資生結束實習後,針對管教、性平等現場實務會遇到的情況安排課程,過去在大學時,師資生還沒接觸過教學現場,對於類似實務課程不會有感,但真正實習之後對現場已經有瞭解、實際接觸過學生,這時候進行課程會有最大效果。理解才能化解誤會 專家籲建構各方溝通機會協助機制外,各單位間的溝通也很重要。
阿庭對此說明,校園文化裡,有些老師就是「獨善其身」,跟行政端或其他同事都有距離,因此出現爭端時,沒有人能跟他對話,這讓老師處於孤立狀態。他期望,校長跟行政主管須有責任、道德跟勇氣,去跟這些老師接觸,現在的法規都希望對學生好,「一旦老師好了,學生一定會好」。老師們的不作為或觸線行為,都必須要有人立刻在當下提醒,甚至要求他們研修,進入調查其實已經是後端,但目前體制裡缺乏這樣中間校正、微調的機制。
他也從實務經驗建議,許多爭議,可以透過事前跟家長對話化解,「但我們在校園當中,目前沒有特別的專人來做這樣的事情」,這是需要思考之處。
專家認為,建立能讓校園中各方溝通的機制,也是刻不容緩之事。資料照,廖瑞祥攝
耀哥也從過往經驗指出,加強親師溝通的管道跟場合,確實可以看到家長對教師的理解有增加,降低衝突與投訴的可能。他也鼓勵老師適時電訪或家訪,實地跟家長聊一聊,「不只班級需要經營,老師跟家長之間的合作也需要經營的,那個信賴關係才會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