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判17年逃這劫!合議庭信了「小沈1500」真收錢 卡「這規定」才無罪
2026-03-31 07:00
台北地院3/26判決京華城案,認定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210萬元「前金」賄賂,另侵吞民眾黨的政治獻金6734萬,重判17年。至於工作簿裡的「小沈1500」,柯文哲雖打死不認帳,但合議庭認定工作簿是他做的、小沈即「沈慶京」,內容也都確認為真。只是,即便合議庭採信工作簿記載(收沈慶京1500萬),但合議庭認為,該證據屬「審判外不利於己」的自白,依法不得作為有罪「唯一證據」,只好判無罪,並非認定阿北「沒收下15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