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來了,會計師提醒,房屋稅並非不能轉嫁,租屋族恐將承受包租公囤房租稅負擔。廖瑞祥攝
為落實居住正義,並鼓勵多屋者釋出房源到租屋市場,行政院會上周(7/6)通過「囤房稅2.0」政策;儘管政策有配套,多屋族釋出屋源出租,房屋稅率反而調降;但會計師提醒,仍要留意房屋稅恐轉嫁給租屋族的後續效應。
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洪銘鴻表示,房屋稅並非不能轉嫁給承租方,可預期未來囤房稅2.0一旦實施,包租公、包租婆恐將此租稅成本轉嫁給租客,租屋市場恐將因此面臨挑戰,最後卻由原本就欠缺購屋資本的租屋族,實質承受囤房稅2.0的租稅負擔;提醒相關政策也需一併考慮其後續影響。
據行政院會日前通過財政部「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全台持有4戶以上住宅者,非自用部分的房屋稅稅率由1.5%到3.6%,上調至2%至4.8%;相當於囤房稅的「地板及天花板」一併調升,最快2024年7月上路,估計全台將有36萬戶負擔增加。
此外,房屋歸戶方式也從各縣市變成「全國歸戶」,讓囤房大戶將無所遁形。
政策也有配套,囤房大戶若能釋出屋源進入租屋市場,名下房產出租且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者,房屋稅稅率也從現行最高3.6%,降到2.4%。
洪銘鴻分析指出,以現行財政部財稅資料庫的能力,房屋稅要改採「全國歸戶」並不是太大的問題;但房屋稅是地方稅,非自住住家用最高稅率到底多高?日後將交由各縣市自行訂定。
因此,未來各縣市間相關稽徵系統之統合,以及各縣市差別稅率的區間訂得是寬鬆還是嚴格,才是「居住正義」能否被落實的二大關鍵。
至於房屋改為「全國歸戶」是什意義?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陳志愷舉例,甲君在A市及B市各擁有3戶住宅,共6戶,過去按縣市歸戶時,都享有「自住」的較低稅率,未來改成「全國歸戶」,只剩3戶可享有「自住」稅率,其餘3戶將分別依照A市及B市所訂定持有6戶適用的稅率進行課稅
建商囤房稅率拉高 資金積壓經營壓力大增值得注的是,本次「囤房稅2.0」也將建商餘屋2年內的適用稅率,由1.5%至3.6%,調高為2%至3.6%,地板稅率拉升;此外,建商餘屋如持有超過2年仍未作任何使用而空置,將會適用到2%至4.8%之囤房稅。
陳志愷表示,建商為不動產事業,未來新屋完工後要盡快完成租售交易以實現獲利,避免投報率不足造成龐大資金積壓與經營壓力。而建商推案到底是因為景氣波動而暫緩銷售,還是為避免高額囤房稅而低價出售,將成為建商權衡利弊的新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