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強調,囤房稅2.0授權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經過粗略估算稅損為9.4億元,不會增加房東的賦稅,方案也不會轉嫁到房客上。廖瑞祥攝
行政院院會今(7/6)討論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囤房稅採「全國歸戶」,針對多屋族課以較高稅率。由於房屋稅屬地方稅,外界關切地方政府是否配合,以及賦稅恐轉嫁到房客,財政部官員強調,本次重點在於戶數,授權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經過粗略估算稅損為9.4億元,不會增加房東的賦稅,方案也不會轉嫁到房客上,目的是鼓勵多屋族把房屋做最有效利用。
賦稅署副署長陳慧綺就囤房稅進行說明,非自主者適用「特定住家用房屋適用較輕稅率」分為三類,一是出租且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二是繼承取得共有房屋、三是建商餘屋2年以內,現行稅率為1.5%至3.6%,修正後的方案,針對出租者及繼承取得者調降稅率為1.5%至2.4%。
陳慧綺指出,現在房東房屋稅的稅率是1.5%至3.6%,未來房屋持續出租會調降1.5%到2.4%,「對房東而言房屋稅的稅率是調下來的」,如果空置會提升到2%至4.8%,本次修法不會增加房東的稅負,不至於把這次的方案轉嫁在房客上面,「如果去轉嫁(房客)絕對不是房屋稅的問題,因為房屋稅並沒有對房東多課稅,反而是降稅的」,鼓勵房東把房屋拿出來做最有效利用。
陳慧綺強調,本次修法是為了避免房東租金轉嫁,才調降稅率,有考量到這各方面。至於本次修法會造成多少稅損?財政部初步統計,一旦囤房稅上路後,粗估有329萬戶的稅收數字減少,粗估為35.57億的稅損;另有36萬戶負擔增加,約26.15億元,相互抵減後,恐帶來9億左右的稅損。
不過,官員特別說明,方案是通盤性考量,不是以稅收為目的,目前詳細的施行方案尚未與地方政府進行討論,只是一個「粗估」的數字,並非最終確定數字,與地方政府進行溝通後,屆時會有較完整、明確的稅收資料。
官員也補充,財政部自2014年起授權地方政府得於囤房稅的法定稅率上、下限1.5%至3.6%範圍內,按房屋所有人持有的戶數採差別稅率,目前有10個縣市採差別稅率,12個縣市未採而按下限稅率1.5%課徵,會持續督促其他縣市落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