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戰士到台北地院撻伐惡保母。侯柏青攝
台北地院國民法庭今天開審「剴剴案」,惡保母姐姐劉彩萱雖然認罪,檢察官辯論時則把火力瞄準妹妹劉若琳,直指她也是共同正犯,檢方痛斥劉彩萱從偵查到審判多次說謊袒護妹妹,但參與的比較少不會成為「擋箭牌」,「動嘴不動手,不代表你是無關的人,雖然無法掌握每次犯案的直接證據,但這些事都是真實存在的」。檢方感嘆,「如果兩個被告其中之一曾出現停止傷害的想法,今天事情還會走到無法挽回的地步嗎?」
劉彩萱認罪,檢察官矛頭瞄準劉若琳公訴檢察官林岫璁今天指出,兒童的脆弱和需要被保護是普世價值,在本案中,劉彩萱姊妹是共同正犯,兩人在托育期間對剴剴有完全支配能力,但剴剴待在劉家的115天,卻受盡凌虐傷害。
檢方表示,根據鑑定,剴剴是低血容性休克,缺血而死,法醫師也認為,剴剴遍體麟傷,切片後發現血管沒有血液,血管組織塌塌陷和空洞,他過度瘦弱、膽囊重大,顯示生前沒進食。這些不利因素不斷發生,導致血液下降到無法承受,法醫據此認定剴剴死於「他殺」,「誰做的,誰就要為他的死亡負責。」
檢方指出,劉彩萱承認有捆綁剴剴、不給食物,劉若琳承認有時幫忙照顧,但否認與死亡有關,但她抗辯說「跟我沒關係,都是劉彩萱幹的」。事實上,剴剴交給劉彩萱之前,曾由蕭保母照顧57天、周保母照顧了428天,剴剴在兩個保母照顧期間,都沒有任何受傷或營養不良的狀況,也沒有磨牙等狀況,而且交接給劉彩萱前,剴剴還去做了健康檢查,健康沒有任何問題。
妹妹劉若琳迄今不認罪。資料照。廖瑞祥攝
沒想到,在9月間,剴剴就從凌晨1點就被綑綁4個半小時,他還曾雙手被綁至少7小時,10月間,他被綁在餐椅上,更曾被用「木乃伊式」的綑綁。這些有照片的部分,劉彩萱都承認了,但劉若琳在期間做了什麼?
實際上根據對話紀錄,劉彩萱在傳送照片時,劉若琳告訴姊姊,「躺著喔、好爽有冷氣吹、看起來還不錯睡得很爽、現在狀況呢?」從這些事證可以發現,劉若琳不只是袖手旁觀,她還持續鼓吹劉彩萱,並主動詢問劉彩萱這件事。而且從對話紀錄可以發現,劉若琳也涉及將剴剴塞進桶子裡,她也向劉彩萱回報,檢方據此質疑劉若琳「說謊」。
檢方認為,劉若琳陳述不實,她跟法官表示,當初只是把剴剴「放回澡盆」,但在兩人的對話紀錄裡,劉若琳的文字打的是「桶仔」(台語,水桶之意),對話從來沒有提到「澡盆」兩個字。
檢方認為,對劉若琳而言,把剴剴綁起來顯然不是一件陌生的事情,而且到底是什麼容器,會讓身高84公分的剴剴持續掉出來三次?這個答案很明顯,就是桶子,絕對不是她講的澡盆;而且,劉若琳不是只有居於幫助的位置,而是協助塞入桶子。保母案中最關鍵的證人、劉彩萱家中的外籍看護Mira(戴帽女)。資料照。呂志明攝
外傭Mira「道德勇氣很巨大」檢方也認為,凡事不能只靠猜測,外傭Mira的證詞是最有力的佐證,Mira曾經親眼看到剴剴長時間罰站、劉彩萱在廁所餵食,而且她也發現剴剴的腳變形了。Mira會在本案托育地到處移動,而且她親身經歷過很多事,Mira跟保母無冤無仇,還曾被劉彩萱恐嚇「不要跟警察說」,這樣的Mira,甘冒移民風險,從美國跨海來台灣作證,國民法官應該可以了解「她的道德勇氣真的很巨大」。
檢方指出,大量簡訊也顯示,劉若琳主動指示劉彩萱貫徹「罰站」的政策,在最低溫18.4度的那天,剴剴穿短袖;某一天最低氣溫15.4度,他只穿一條尿布;而最低溫15度的時候,剴剴依然只穿尿布在罰站。兩人對話更揭露,她們罵剴剴「死小孩在幹嘛」,劉若琳還主動追蹤剴剴是否在罰站,她有時會主動追蹤,有時指示劉彩萱,有時只是「不說」。
檢方痛斥,劉彩萱坦承徒手打剴剴還掰開他的嘴巴,甚至掐住他的耳朵扭轉等犯行,但是,劉若琳用指甲刮傷剴剴的頸部,留下長長的血痕,面對社工訪視的當頭,劉若琳甚至在對話裡教姐姐「小朋友要睡覺,社工不會叫醒」,試圖用睡覺迴避社工的檢查。「如果劉若琳是不小心的,為什麼想要掩蓋這件事情?這都是以『教育』為名強化劉彩萱的行為!」檢方也說,剴剴在廁所吃飯,吃的是大人的剩食,生活條件非常惡劣,劉若琳居然都視而不見。
某一天,剴剴躺在其他小孩的被子上睡著了,劉若琳竟說「不能給他太自由」,劉彩萱則表示「真想一巴掌轟給他死、怕失手打死他」,這些證據凸顯,劉若琳明明知悉劉彩萱的犯行,卻沒有任何攔阻行為。
剴剴。翻攝林姓親友臉書
檢方揭犯案動機「強烈厭惡剴剴」檢方進一步表示,國民法官看完以後,可能會覺得「真的只有這些嗎?」
檢方解釋,虐兒不是路邊鬥毆的突發狀況,而是有反覆性、持續性的,「我記得,曾經有個當事人跟我講過一句話,我問當事人,有沒有監視器或錄音給檢察官參考,當事人卻問我,難道檢察官沒有監視器就不會辦案嗎?什麼是推理,性侵案就是一種密室犯案,而法院認定事實也是推理而來。我們的證據分別有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我們雖然沒有每一次的直接證據,但我們知道這些事情『真實存在』。」
檢方表示,根據法醫師和醫師的鑑定,剴剴在死亡之前,持續發生虐待情事,剴剴要睡覺,劉彩萱就說「綁起來」;剴剴坐著,兩姊妹就說他「太爽了」;剴剴哭的時候,兩姊妹的反應竟是「揍他」,看不順眼就要「打他」。
檢方難受地說,「連『不順眼』都成為理由,這就是醫生講的,教科書等級的虐待。」檢方更點出,兩人的犯案動機就是「強烈厭惡剴剴」。檢方表示,相關對話紀錄不斷顯示,劉彩萱說「看到剴剴影響心情」、「看到就想一巴掌轟死他」,劉若琳則說「裝死」,兩人還曾在對話裡說「總歸一句就是爽」。檢方指出,她們可能真的認為,剴剴是沒人要的小孩,這樣的狀況,必須讓他死亡才會消停,兩人的惡行和剴剴死亡有因果關係,她們抗辯「剴剴死亡是自己受傷」,但不會阻斷因果關係,剴剴不可能會自己綁自己,他更不可能會節食,兩姊妹的抗辯,就像是你想買一千元的東西只想付一百元一樣。
檢方表示,劉彩萱和劉若琳都必須為此案負責,兩人共同照顧、實施虐行,有犯意聯絡和行為分擔,即使是小部分參與,也是參與,只是判斷輕重的理由問題,至於消極不作為(不阻止)也可能是參與犯罪行為,應判斷為共同正犯。
檢方強調,沉默是不是邪惡的一方,見仁見智,但如果其中一方具有保護義務,就有共同正犯的問題。劉若琳對綑綁小孩不陌生,她至少在9月間就知道了,還直接加入犯案,把小孩塞入水桶裡面。而且,劉若琳除了自己陳述撇清涉案,甚至還叫劉彩萱幫她作證。
惡保母劉彩萱(右白衣)及劉若琳(左白衣)姊妹。資料照。侯柏青攝
劉若琳一人分飾三個版本檢方指控,本案有三個版本的劉若琳,第一個版本是陪伴剴剴的「姨姨」,聲稱拍照是為了通報社工等;第二個版本是劉彩萱眼中的劉若琳;第三個版本是在地下室門口救剴剴,但卻說剴剴「欠揍要教」。劉若琳有這麼多版本,國民法官要相信那一個?
但檢方也提醒法官,劉若琳面對10年以上重罪追訴,而法律沒有禁止被告說謊。
檢方表示,劉彩萱從偵查期間到審判過程,辯詞多次袒護劉若琳,還直接告訴法官說,當時在地下室門口移開剴剴雙腳的根本不是劉若琳,劉彩萱猶豫不決,為了袒護劉若琳撒了很多次謊。姊妹在簡訊對話裡的劉若琳,才是真正的劉若琳,沒有防備的劉若琳。「對劉彩萱而言,劉若琳是共同托育的夥伴,生活大小事情都可發現劉若琳的蹤影,兩人是共同承擔托育,劉若琳才不是劉彩萱洗澡的臨時保母而已。」剴剴當時送往醫院急救,劉彩萱第一時間就告訴劉若琳「孩子沒心跳了」,後來姊妹倆又刪掉手機對話,更加深劉若琳的涉案可能性。
台大兒童醫院兒童胸腔與加護醫學科主任醫師呂立,證實剴剴遭肢體虐待。侯柏青攝
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主治醫師丘彥南為剴剴案做鑑定,證實剴剴遭精神虐待。侯柏青攝
參與得比較少並非「擋箭牌」檢方表示,剴剴非常不幸,他源於不圓滿的家庭,還經歷慘無人道的凌虐,最終無人聞問的孤獨死去…..如果剴剴還在,他現在已經3歲了…..如果剴剴還在世,他已經3歲了。
檢方難過地說,「我很想問,為什麼托育中繼地會變成小孩子的奪魂地,人性的黑暗為什麼會發生在剴剴身上,他沒有機會了….在本案中,如果被告兩個人裡,有任何一位有停止傷害的想法,今天事情會走到無可挽回的地步嗎?就是因為共同參與、鼓吹,才會讓一個無辜小孩在一百多天裡,慘無人道的死去。」
檢方沉重地呼籲,「我們失去了一個不到兩歲小孩的生命,也因為這個案子,也讓『保母』這個職業,無端遭受社會很大的批評,如果要試圖從中找到一絲希望,應該就是本案判決。刑事司法是制度修正的第一步,法官必須正確認定,才能讓社會系統做出正確的修正,請法官用判決告訴社會,什麼是對幼童的凌虐和傷害,不能因為有被告參與得比較少,就成為擋箭牌。請法官讓小孩哭聲停在這裡。」法醫研究所病理組長許倬憲法醫師為剴剴案出庭作證,證實剴剴死於他殺。侯柏青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