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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虐死剴剴拚輕判! 惡保母律師:不專業不代表邪惡、信任蒙蔽雙眼 阿嬤律師冷回「四金句」

    2025-05-02 23:57 / 作者 侯柏青
    剴剴案惡保母劉彩萱被解還台北看守所。侯柏青攝
    台北地院國民法庭今天辯論「剴剴案」的事實與法律,惡保母劉彩萱的律師強調,她土法煉鋼用錯方法,曾尋求協助卻只得到冷漠,錯上加錯造成不幸,但不專業不代表邪惡;劉若琳的律師則主張「信任蒙蔽雙眼」,認為不能把劉彩萱做的事情冠在她身上。剴剴阿嬤委任律師則回敬4金句「四個月人間煉獄、半張破碎安全網、兩個不適任保母、賠上一條寶貴性命」,要求重判惡保母。

    劉彩萱律師:試圖管教、越試越錯

    劉彩萱委任律師表示,劉彩萱是試圖管教、越試越錯。

    他表示,劉彩萱原本土法煉鋼要處理剴剴的撞頭問題,她第一次把剴剴的頭包起避免再撞頭,第二次用木椅綑綁希望他不要撞頭,第三次把剴剴綁在餐椅上不要受傷,第四次是木乃伊式的包法裹住剴剴。

    律師主張,劉彩萱一直說,在澡盆的綁法是「最後一次」,剴剴不容易睡的時後才把他包起來,她認為是對剴剴好睡的方式,這個選擇是錯的,導致剴剴的血液循環不順暢,劉彩萱應該會試圖處理,但越幫越忙。

    律師主張,剴剴因為進食困難,劉彩萱才會兩度嘗試灌食,動機都是希望她進食,而剴剴因為很焦慮,導致保母睡眠不足、情緒崩潰,才會在剴剴不吃東西的時候把食物收起來,讓他冷靜到哭完。

    「劉彩萱面對孩子的焦慮,處理無效,絕望了,這是照顧現場的悲劇。而剴剴過世前的晚上活動力不佳,劉彩萱也嘗試餵水、餵牛奶,晚上還蒸饅頭給他吃,他不吃,劉彩萱還泡牛奶給他喝,剴剴也有喝到剩10CC,劉彩萱還試圖餵他吃鼻水藥,餵藥是否妥當可以評價,但她直到最後也持續做CPR,動機都是為了讓他好轉。」

    律師主張,劉彩萱使用的方法錯誤應該嚴格檢討、被責難,土法煉鋼式的處理方式可以苛責,「但大家必須試著思考,有沒有這樣的可能性,就是她的所有判斷真的不合格,不是一個專業的保母,但不專業代表她邪惡嗎?」

    剴剴案惡保母劉若琳被解還台北看守所。侯柏青攝

    劉彩萱律師:求救社工卻被漠視

    劉彩萱委任律師表示,一個孩子被帶到陌生地方,他也是人,一定會焦慮反抗,劉彩萱的應對錯了,尋求對外協助卻得到冷漠回答,錯上加錯造成不幸結果,劉彩萱不知道要去哪裡找正確答案才造成這結果。她無法改變剴剴行為,加上沒有人提供給他援助,社工的回應也讓劉彩萱失望,社工只說,孩子交給你的時候臉是乾淨的。

    律師表示,檢察官說,「你不喜歡剴剴嗎?」劉彩萱當庭掩面哭泣,坦白不知道哪裡失去愛心和耐心….劉彩萱是壞人嗎?他指出,一開始接手本案時,劉彩萱的眼神是「一個做錯的人」,她一開始的動機應該不至於是「欺凌弱小」,她已經承認綑綁、捏耳、沒給適當醫療和餐食,甚至承認導致剴剴死亡。

    律師指出,劉彩萱認罪之後,我們只看到兩個歷經浩劫的生命,剴剴的求救表現在行為上,但劉彩萱的求救被漠視了,如果我們只看到她惡質凌虐剴剴凌虐的行為,卻沒有思考她在第一現場遇到什麼狀況,而不是去協助,法庭的工作就是只做了一半,我們如何避免下一個案件的發生?

    審判長旋即問律師,是否承認犯罪但爭執事實?律師表示不爭執事實,劉彩萱承認罰站和將剴剴綑綁放澡盆、裸體罰站、洗冷水澡及罵剴剴「機掰」,但否認遮眼、拿不潔食物餵他(只認餵食隔夜食物)。

    涉嫌虐死1歲童的劉彩萱(左)、劉若琳(右)。翻攝臉書

    劉若琳律師:她信任並理解家人

    隨後改由劉若琳的辯護人辯論。

    律師表示,他對此案的註解是,「被信任蒙蔽雙眼」,檢察官認為劉若琳鼓吹協助劉彩萱,大眾感受到劉若琳好像大魔王,而劉彩萱則是一切的執行者,但孩子是劉彩萱在照顧的,也和劉彩萱一起生活,都不是劉若琳。「檢察官說,劉若琳是邪惡罪犯,真的是這樣嗎?各位心中可能有很多疑問。」

    律師表示,有人會問「難道劉若琳不會覺得劉彩萱很怪嗎?不會阻止嗎?不會關心剴剴?不是專業保母嗎?為什麼會傳那些訊息?」檢察官用旁觀者的視角帶大家檢視了劉若琳,大家應該覺得劉若琳一定知道劉彩萱在做什麼,甚至說她決定劉彩萱的行為,但我們應該去了解劉若琳看到、聽到了什麼,才會知道她做出什麼決定。

    律師表示,劉彩萱和劉若琳是家裡年紀最相近、關係最親近的姊妹,兩人還一起經營幼兒園七、八年,更一起去公托擔任幼保員,劉彩萱從來沒被投訴過照顧失當的問題,她甚至帶過劉若琳的兒子,兩人是親密家人、親密家人、多年同事,劉彩萱更是帶大劉若琳兒子的「姨媽媽」。兩人有著信任關係,劉若琳認知她不是虐待小孩的人。

    而檢察官認為,Mira的證詞價值很高,律師也認同,根據Mira的證詞,兩人的行程沒有完全在一起,劉若琳不會到劉彩萱住處,兩人早上還不一定會碰面;Mira也說了,Judy(劉彩萱)才是主要照顧剴剴的人。

    律師表示,劉若琳看不到的事情包括,劉彩萱如何幫剴剴準備食物、洗澡、餵食,劉彩萱在自己的住處怎麼照顧剴剴,她都看不到。劉彩萱也有告訴劉若琳,剴剴會撞頭、不吃飯、含飯和噴飯,而且,兒童也可能會出現拍頭、撞頭這類的「自我安撫」行為,大家也不該去排除可能有這種狀態。

    這些狀況很容易讓劉若琳推定「姐姐不會這樣虐待小孩」,她即使有看到,但劉彩萱也都有解釋,劉若琳或許感覺剴剴「有些狀況」,但真的會去「理解」。

    前劉家外傭Mira是本案關鍵證人,痛斥她們「不是人做的事」。侯柏青攝

    劉若琳律師:劉彩萱做的事不能掛她身上

    律師指出,根據劉若琳的說法,剴剴到一樓托育地就會自動到角落罰站,可能是劉彩萱一開始有做些什麼,讓這件事變成習慣,因此,劉若琳雖然看到剴剴被綁、裸體罰站、部分傷勢,但她去試著理解劉彩萱是為了保護剴剴,劉彩萱也都有跟她解釋原因,「各位如果站在劉若琳的視角,會不會理解到這些行為,我認為會。她可能真的會相信。」

    大家可以說劉若琳不專業,但她和你我一樣,都相信人、相信家人,也相信共同生活經驗,不能因為劉若琳相信家人,就把劉彩萱做的事情加在她的身上。

    律師也主張,劉若琳確實有意外刮傷剴剴,因此承認過失傷害罪,劉若琳雖然沒有能力阻止壞事,但她有努力拖慢一點,是在降低風險緩解狀況,不是製造風險。此外,綑綁剴剴、遮蔽眼睛、讓剴剴不得變換姿勢裸體躺地上、裸體罰站,這些統統都是劉彩萱做的,和劉若琳無關。她從來沒有對剴剴做出這樣行為,不符合共同正犯或不作為犯。

    所謂「不作為犯」是指,一個人有義務出手阻止一件壞事時,明明能做到卻故意選擇不做,導致事情惡化,法律才會過問這個人的責任,因此具有積極防止的義務,如果消極什麼都不做,就有可能成立犯罪。(審判長四度打斷,向國民法官解釋說,這和審前說明講得不一樣。)

    剴剴戰士到台北地院撻伐惡保母。侯柏青攝

    阿嬤律師:惡保母把責任全推給剴剴

    剴剴阿嬤的委任律師則表示,劉彩萱的律師一開審的時候曾經說過,本案是「四個保母、半個上午、兩個求助者、一場悲劇」,但他有不同看法,認為是「四個月人間煉獄、半張破碎安全網、兩個不適任保母、賠上一條寶貴性命」

    律師表示,「活著的人必須為死去的人發生,那個(在法庭上)不能說出名字的男孩已經無法親口說話了,但他留了刻劃在全身的傷痕,無聲且沉重,我們要把他的沉默說清楚。」律師表示,剴剴被虐死前還延遲就醫,被告甚至隱匿事證,直到審判才把證詞慢慢靠攏,甚至將責任全推給剴剴。

    不過,外傭Mira已經證稱沒聽過剴剴罵髒話、撞頭、磨牙,根據周保母的證詞,剴剴根本不會撞頭,而且他都還不會說話,怎麼可能罵髒話?劉若琳說詞避重就輕、劉彩萱兒子王凱弘作證時的證詞不合理,正面臨偽證罪偵辦;Mira甘冒風險不遠千里從美國返台作證、周保母交接的時候,剴剴還是健康活潑的,「各位國民法官,你相信誰?」

    他也認為,就算被告說的有可能性,假設剴剴真的有可能模仿大人,發出髒話的聲音,但這是凌虐他的正當理由嗎?「劉若琳是天使阿姨還是魔鬼阿姨?檢方說有三個劉若琳,我不覺得,只有一個劉若琳,就是沒有說實話的那一個,劉若琳受過專業訓練,她知道怎樣照顧小孩,她有預見可能性。」

    「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劉若琳在說謊,如果公堂之上可以假設,我們是否也可以假設一下,在外傭Mira在場的時候,她們會比較收斂?」

    北院開審惡保母案引發旁聽熱潮,剴剴戰士一早頂著豔陽到台北地院,井然有序地排隊。侯柏青攝

    阿嬤律師吐4金句:籲嚴懲惡保母姊妹

    不過,全案應該回到客觀事證推論事實,根據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可以發現,劉若琳非常清楚,但她應訊時卻顯然閃避和卸責,她不只是知情,還認同這件事,是不作為犯;劉若琳多次眼看剴剴受虐,但她從不伸出援手,她參與而且樂在其中。

    他悲吐,那個「不能被提起名字的男孩」,再也聽不到糖果屋的童話,他失去的不是童年和未來,他失去的是所有可能被溫柔對待的機會,檢方並不是揭開一段令人心碎的往事,而是一場血淋淋的人間悲劇。「我們站在這邊無法選擇迴避,我們必須凝視,為了這個不能被提起名字的男孩,我們必須告訴社會,這些行為必須被嚴懲。要告訴社會是非對錯的底線及懲罰的標準。兩人都觸犯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致死罪。」

    審判長聽完檢辯意見後,宣布法律和事實辯論結束,下周一起將進行科刑辯論,另將傳喚剴剴阿嬤表示意見,審判長諭知劉彩萱、劉若琳還押看守所;而聲援剴剴的網路媽媽群,今天對著囚車裡的姊妹大吼「共同正犯、必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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