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表示,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COVID-19自3月20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改為新冠輕症或無症狀檢驗陽性,但免通報是否等於非法定傳染病,民眾擔憂防疫險理賠金恐領不到,金管會表示,按法定傳染病法條規定,是否為法定傳染病是有解釋空間,會再跟衛福部確認。
COVID-19在2020年1月15日列為第3類法定傳染病,採確診強制隔離至今,輕症強制隔離將在3月19日走入歷史。
金管會表示,今天才知道消息,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是否仍屬於法定傳染病,會再去了解、研究相關法律情形,有請公會理賠小組研究,並判斷是否為法定傳染病的規定,因此需要一段時間再對外說明,會謹慎評估,不過會在3月20日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