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姐姐謝金燕。台東縣政府提供
藝人「姐姐」謝金燕去年罕見在臉書動怒,指控美髮品牌「卡氛KAFEN」逾期下架代言廣告,還把代言商品賣到非代言地區,導致其他廠商要把她真正代言的商品延後上架,損失龐大收益。卡氛雖然發聲明道歉,但還是止不住謝金燕怒火,遭提告求償千萬。台北地院認定,廠商侵害謝金燕肖像權,須賠償100萬元,另違約導致其所屬公司損失利益,要賠160萬元。可上訴。
謝金燕和所屬經紀公司「一直打不倒」主張,他們前(2023)年與台灣寶樂公司簽約,議定謝金燕擔任對方旗下產品「卡氛KAFEN何首烏染髮劑」的廣告代言人,並拍攝電視廣告影片與平面照片。沒想到,合約到期好幾個月,台灣寶樂還沒把代言影片和照片全部撤下,甚至將放有謝金燕肖像的商品,賣到非約定代言的馬來西亞去,明顯違約。
謝金燕也透過公司指控,去(2024)年事發後,台灣寶樂放任執行長林凱泰,開線上直播散布不實言論。他當時說,「去年請姐姐來,我花了1、2億有沒有?」、「花2、3億砸在她身上,她還告我」、「花2、3億還被告」、「他媽的叫我一個月換代言貼,時間是很閒吼?」導致不知情的人誤以為,謝金燕仗著演藝事業地位,收取數億元高額報酬,卻「忘恩負義」、「不通人情」、「坑殺合作廠商」,只給合作廠商一個月下架原代言商品,嚴重影響謝金燕名譽。
藝人謝金燕去年罕見在臉書上開砲,指控廠商違法侵害她的肖像權。取自謝金燕臉書
針對違約部分,一直打不倒向台灣寶樂請求840萬元,謝金燕則請求肖像權損害賠償250萬元;另針對林凱泰直播部分,謝金燕主張台灣寶樂和林凱泰共同侵害其名譽權,必須連帶給付損害賠償250萬元,並且在三大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聯合報)全國頭版、卡氛臉書粉絲專頁和官方網站刊登「澄清啟事」。
不過,北院今年10/22開庭時,台灣寶樂主張,公司在合約中委任一直打不倒拍攝宣傳影片,一直打不倒委由謝金燕完成,但經過公司人員多次提醒,謝金燕仍然沒有在約定期限內拍攝並交付第4支廣告影片,導致他們必須另外刊登廣告,平白損失3385萬餘元,還喪失3033萬餘元的經濟利益,希望法院將他們的損失,與謝金燕的請求相互抵銷。
但謝金燕和所屬公司是反控對方「灌水」,指出台灣寶樂部分支出,根本就是因為刊登沒有實益的廣告,才受到損害。律師還翻出照片,表示對方委刊的廣告,大多數是平面海報,甚至有廣播錄音,全都跟影片無關。況且,這些行銷費用連500萬都不到,內容大多也都用單圖,從頭到尾與所謂第4支影片無關。
事發時,卡氛KAFEN發出道歉聲明,承認疏失。取自Kafen還原酸蛋白系列
北院審理後認為,台灣寶樂未及時撤除代言商品,確實違約,判台灣寶樂賠償一直打不倒160萬元經濟利益損害。此外,台灣寶樂未全數撤除並回收下架代言商品,任由通路商繼續使用謝金燕的肖像,導致外人產生不當聯結,誤以為謝金燕仍繼續為卡氛商品代言,且是馬來西亞地區的代言人,已侵害謝金燕的肖像權,因而判賠100萬元。
至於謝金燕主張林凱泰侵害其名譽,法院認為,林凱泰的言論不足以貶損謝金燕個人在社會上的評價,因此駁回這部分請求。台灣寶樂關於抵銷部分的主張,也沒有被法院採納。本案可上訴。
藝人謝金燕在臉書開砲,指控卡氛KAFEN延遲下架代言商品,導致目前的代言授權商龐大損失。取自謝金燕臉書
藝人謝金燕在臉書開砲,指控卡氛KAFEN延遲下架代言商品,導致目前的代言授權商龐大損失。取自謝金燕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