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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陳時中「靠疫苗貪1億美元」! 吳子嘉二審判賠200萬 最高法院「這原因」發回

    2025-11-20 12:06 / 作者 侯柏青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左)。資料照。侯柏青攝
    媒體人吳子嘉稱「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靠疫苗A了1億美元」,遭蘇、陳先後提告求償1000萬元。一審判吳子嘉賠償陳時中300萬元(賠償蘇90萬上訴二審中),二審改判吳賠給陳時中200萬元;但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未敘明吳子嘉為故意或過失,這部分可能影響精神撫慰金的計算,因而將全案廢棄發回高院更審。

    吳子嘉於2022年5/20、5/21的Youtube網站等直播節目,質疑「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靠疫苗A了1億美元」、「把合約封存30年不准看…白白貪污近30億台幣」等。吳子嘉聲稱,陳時中在BNT疫苗採購過程中,有立法委員吳秉睿、信東製藥公司介入,衛福部才匯出定金美金5000萬元,而且疫苗採購的價格與實際有總計美金1億元的價差,他推論原告陳時中、蘇貞昌等人在此疫苗採購過程中有貪污或貪污未遂情事。

    陳時中(左)和吳子嘉持續在法院纏訟。資料照。李政龍攝

    陳時中和蘇貞昌均提告,吳子嘉在民刑事均敗訴。

    民事部分,一審分別判吳子嘉賠陳時中300萬元、賠蘇貞昌90萬元,二審則改判吳子嘉賠陳時中200萬元,蘇貞昌上訴二審纏訟。刑事部分,一審依妨害名譽罪判吳子嘉8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全案也上訴二審。

    而吳子嘉上訴三審出現轉折。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吳子嘉推論陳時中貪污可能賺一億美元的言論,客觀上足使社會大眾質疑,陳時中擔任衛福部長期間,就疫苗決策及執行採購的守法性、公正性及廉潔度,已侵害名譽。而吳子嘉舉證的深喉嚨之言論,無法讓合議庭相信陳時中有高價採購疫苗貪污的意圖等,加上吳子嘉也沒有查證,因此判賠陳時中200萬。

    不過,最高法院認為,行為人自身是故意或過失,會關係到精神撫慰金的數額,但原審判決並未敘明此部分,因此廢棄發回更審,吳子嘉有機會減少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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