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被形容是遲來的居住正義,但僅僅調升囤房稅率,就要逼出囤房者釋出房源,恐怕遠遠不夠。廖瑞祥攝
多屋族的房屋持有成本改革,終在行政院推出「囤房稅2.0」新政後見到𥌓光,就如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所說,這是遲來的居住正義。但不可諱言的是,僅僅調升囤房稅率,要達成逼出房源的政策目的,恐怕遠遠不夠。
台北大學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彭建文表示,政策要有感的關鍵還是在「稅基」。否則囤房稅2.0是「地方不動、中央動」的改革,只有財政部調高稅率,地方不調稅基,相信每個地方政府都會「多一些」房屋稅收。美其名是落實居住正義,但事實上,「有居住正義之名,但達不到居住正義之實」。
彭建文指出,早在「囤房稅2.0」推出之前,各地方縣市多多少少都有「囤房稅」政策了,例如台北市自2014起7月起(2015年5月開徵),依持有非自住房屋戶數採2.4%及3.6%差別稅率。
只是那時沒有全國總歸戶,各縣市政府只是針對自有、又沒出租的房屋,意思意思調一下了。
「但對多數房東而言,若調高囤房稅,既然躲不掉就交,真的把房子拿出來賣的⋯⋯,也不會啦!」彭建文指出,大約是縣市政府稅收也就多一點點。
什麼是房屋稅的「稅基」?我國房屋稅金額多寡,是由房屋評定現值×房屋稅率。因此,「房屋稅2.0」政策雖然調高了囤房者的「房屋稅率」,但若「房屋評定現值」沒有調整,最終交出去的房屋稅也沒有高出多少。
房屋評定現值=核定單價×面積×(1-折舊率×折舊年數)×街路等級調整率(地段率) 核定單價=標準單價×(1 ±各加減項之加減率)± 樓層高度之超高至於房屋評定現值多寡,會由各縣市政府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來決定。
房屋現值往往和市價落差很大彭建文表示,由於房屋稅的「稅基」是房屋評定現值,和市價落差很大。而且,由房屋評定現值的計算公式也可看出,
房屋稅是隨屋齡增加而遞減,甚至台北市很多人高房價地區,因屋齡高,房屋現值不到10萬元,可以不用繳什麼房屋稅。
因此,即便政策把房屋稅的稅率倍增到2.4%至3.6%,在「稅基」沒有動的前提下。囤房者雖然會增加一點點負擔,但政策要迫使有能力的房東釋出房源?對有能力囤房者而言,可能影響不大。
以實價登錄金額當成稅基,可行嗎?也有學者主張,既然房屋評定現值與市價落差這麼大,應以房屋「市價」做為「稅基」。例如可以內政部的「實際登錄」價格來做為稅基。
但政大地政系教授孫振義表示,有些房子30,40年都沒有實質交易,你要用他隔壁的成交價格,合理嗎?若要回到價格,朝北,朝南的成交價就不同,又不是同個社區都一個價格。
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也說,所謂「實價」就是有實際成交,才有實價,代表的是某一地段、某一樓層的實際交易價格。顯然,以「市價」當成稅基也未盡公平。
房屋稅反映的是地方公共建設成本宋秀玲也解釋,從租稅理論來看,房屋稅屬於財產稅,反映到的是屋主因房屋或土地會帶來潛在收益;而這裡指的「收益」未必是出租收入,而是因擁有這項資產而享受到的潛在收益或好處。
地方政府之所以要收地價稅、房屋稅,其目的是大概都是從「受益課稅」的角度。例如,房產專家總是強調「Location! 、Location! 、Location!」,地段為何重要,當然是與公共建設有關係。住家附近有公園,大馬路車潮、人潮、錢潮,價值當然不同。而「受益課稅」就是地方政府做的公共建設,也就是為何房屋評定現值要乘以「地段率」。地方政府做的公共建設讓你的房子價值上升,當然要多繳一點稅。
織網就是要捕魚 問題核心還是房屋持有成本該多少才合理孫振義則直言,有關房屋評定現值的討論不少,但如果真的要觸及「稅基」改革,那是茲事體大的工程。
但一切的根本,還是要回歸到,
政府覺得民眾真正合理的房屋持有成本應該多少,由此去倒推,我們該交多少房屋稅該合理。否則,依現在房屋評定現值,由構造別、屋齡、地段率這類指標決定。但若位在精華地段但屋齡很高、你覺得房屋稅有真實反映出房屋的價值嗎?
即便是要以「交易價格」為基準也行,但有些房子30,40年都沒有實質交易,你要用他隔壁的價格嗎?若要回到價格,朝北,朝南又不是同個社區都一個價格。
孫振義表示,與其大費周章的去檢討「稅基」或「稅率」,調了「稅率」又要花更大的力氣去調「稅基」,不如政府和民眾好好來討論,「究竟居住這一件事,要支付多少成本才合理?這才是問題的本質。」 否則,現在政策都在枝微末節裡調整,「就好像你織了一個很大的網,但你又不敢拿網子來撈魚,這會很辛苦。」孫振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