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認為當年並沒有毀諾。資料照。李政龍攝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指控,聯電創辦人曹興誠30年前和已故清華大學校長沈君山對弈,允諾捐1500萬台幣卻跳票,曹怒告翁求償4000萬元,台北地院去函清大調資料,發現聯電多年來捐助逾1500萬,但查無曹興誠這筆,不過案子還沒開庭,媒體幾天前刊登公文。北院今天開庭決戰,兩造律師團互嗆對方「洩漏公文」、「作賊喊抓賊」,法官則嚴厲表示「這已經超出訴訟資料使用範圍」,全案定8/28宣判。
翁曉玲今年2/23在臉書發文,指沈君山當年和時任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下圍棋,約定「贏一個子捐一萬(美元)」,沈贏了50子,成功幫清大募款1500萬元。但翁曉玲指稱曹興誠毀諾,清大也發聲證明「沒收到」。曹興誠當初強調有拿支票給沈君山,但沒指定捐清大,翁曉玲卻再度發文砲轟「曹興誠可惡至極,竟敢汙衊沈君山校長,影射沈校長把這筆1500萬捐款給污掉…」曹興誠提告求償4098萬7736元(4年立委薪資),承諾賠償會捐公益。
曹興誠律師團改口:有可能透過基金會捐錢全案進入法院攻防後,北院日前向清大調閱捐款資料,清大7/18回函給北院表示,聯電多年來捐助清大超過1500萬元,至於曹興誠1500萬元的捐款則未查到,而翁曉玲於清大任職所承辦職務,「未經管其單位以外之捐款事宜」。不料,清大這兩張公函才剛進到法院,旋即在媒體上被披露。
北院今天開庭,曹興誠委任律師團主張,曹興誠當時擔任聯電董事長,當年他是代表聯電捐款的,雙方有對奕的事實及約定捐錢,但「怎麼捐」從頭到尾都沒有明確表示,對造主張「由曹興誠個人捐款」的前提事實根本不存在。
律師團也說,翁曉玲擔任立委前是擔任清大通識教育中心主任,根本沒有經手單位以外的捐款,而且依照其職務,不可能知道聯電捐款經過。律師團抨擊,清大回函也表示,聯電捐助的金額早就超過1500萬元,清大也強調相關憑證已銷毀,「請問翁曉玲進行過什麼樣的查核?」而翁曉玲的答辯狀聲稱,她是參加校務會議「聽人提及」,律師團抨擊,在什麼校務會議、聽誰提到的,翁曉玲都沒講,明顯是幽靈抗辯。
律師團更當庭秀出一份某媒體於今年2/26的報導,表示根據這項報導,當年聯電有可能是透過聯電科技文教基金會「分次、分批」給付的,法官發函給聯電證明沒有捐助這筆錢,但很有可能是由基金會支出的,因此聲請北院調查。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資料照。李政龍攝
翁曉玲律師團怒嗆:魚目混珠、避重就輕翁曉玲委任律師團則全力反撲,強調對造對於清大回函的解讀是「魚目混珠、避重就輕」。聯電的回函已清楚說明,曹興誠當初允諾沈君山捐1500萬,但根據聯電、清大的回函,已經足以證明沒有這筆捐款和合作案。至於曹興誠提出的媒體報導,顯然和聯電的正式函文牴觸,應該以公函為主。
律師團也表示,曹興誠主張受聯電之託捐款,卻沒有提出任何董事會議紀錄供法院佐證,並經聯電來函明確否認,顯然主張不符事實。不過,這些主張都不會改變曹興誠毀諾捐款、迄今沒捐錢的事實,而翁曉玲講的都是事實,不構成誹謗。
律師團也表示,曹興誠一開始主張代表聯電捐款,但經聯電否認後,他又改口,舉出一個媒體報導就宣稱聯電科技基金會在2001年到2005年有捐款,但法庭上也未提出任何實質證據。律師團也認為,該報導2/6就出刊,兩造經過幾個月攻防,律師團卻趕在言詞辯論前提出,質疑對方是為了延滯訴訟。
翁曉玲7/24在臉書上披露清大公函,引起法官質疑。翻攝翁曉玲臉書。
誰洩清大公函給媒體?雙方各說各話兩造唇槍舌戰,而提到清大回給法院的公函提前在媒體曝光一事,兩造律師團更當庭互控對方洩密。
曹興誠律師團主張是對造洩漏公文,律師團強調,一開始是國民黨搶在7/22公布兩封清大函文,而翁曉玲昨(7/24)天更在個人臉書張貼清大函文,足以佐證是對造洩漏。
法官嚴肅回應,「訴訟上的東西應該只能作為訴訟中使用,這個案子雙方都是知名人士,社會都有關注,法律上的事情應該法律上做論斷,訴訟中的資料不能做非訴訟外目的使用。」
翁曉玲律師團則表示,國民黨公布的是沒有公文截圖的公文,反控當初是曹興誠陣營先拿給《鏡週刊》等多家媒體披露,而翁曉玲當天下午才秀出公文截圖,律師團砲轟,「曹興誠利用政經資源洩漏公文截圖給媒體,然後又來指控翁曉玲說謊,真是『做賊喊抓賊』,完全沒道理。到底是誰給的?」
曹興誠律師團為了證明是對方先洩漏,當庭將國民黨黨部新聞稿及翁曉玲的臉書截圖呈給法官,證明是翁曉玲陣營率先將訴訟資料對外公開。
法官見兩造爆氣,再次嚴肅強調「這已經超出訴訟資料使用範圍了,我可能會考慮限制閱卷,提前作為訴訟準備才是閱卷的本質。」法官未明確准駁是否再調查證據,直接宣布全案辯論終結,法官表示,聲請調查媒體報導部分,曹興誠律師團仍可遞狀表示意見,如果認為有必要,將再開庭辯論,全案定8/28下午5點宣判。
翁曉玲7/24在臉書上披露清大公函,引起法官質疑。翻攝翁曉玲臉書。
翁曉玲7/24在臉書上披露清大公函,引起法官質疑。翻攝翁曉玲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