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資料照。廖瑞祥攝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和綽號「饅頭」的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嫌詐領384萬餘元助理費,另以「顧問費」名義收受建商品嘉營造賄款70萬元,遭士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7/25)日首度開庭審理,目前仍在押的陳怡君坦承犯行,表示因為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會挪用助理費,至於收賄部分則說不清楚對價關係,陳怡君的辯護律師則希望法官考量她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減輕其刑並給予交保。
士林地院今日下午提訊目前仍在押的陳怡君及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對於詐領助理費的部分,陳怡君供稱,她的薪水12萬元,但每個月的開銷要15萬元,而薪水有一半還要拿去清償個人貸款,因為辦公室的資金不夠用,才會挪用助理費用來支付服務處房租、水電瓦斯、帆布文宣與助理獎金。
至於收受建商賄款的部分,陳怡君則說,她確實有收取建商的款項也有找台北市政府審核及施工單位協調,「我誠實講,一開始沒有想太多,我對對價關係這4個字沒有這麼清楚」,對於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她則說「我認罪,我很抱歉」。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左)與辦公室主任、綽號「饅頭」的張惠霖(右)。資料照。翻攝陳怡君臉書
而陳怡君的辯護律師則希望合議庭能考量當事人認罪並繳回所有犯罪所得,請求減輕其刑並讓她交保。至於張惠霖也認罪,其律師胡原龍也請求法官給予緩刑,並給予減刑。法官最後諭知全案準備程序終結,候核辦。
士林地檢署查出,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共謀,詐領384萬8568助理補助費,另外2人還以「顧問費」名義,收受建商品嘉營造的賄賂70萬5894元,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及3名充當人頭助理的親友共計5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務等罪。另外2人收受建商賄胳部分,又涉犯同法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至於建商品嘉營造負責人胡偉良、總經理高明義則涉犯同法行賄罪,6月3日將7人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