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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鏡電視案為何擇期再審? NCC:董事長鄭優身體不適、無法到會說明

    2023-05-03 17:49 / 作者 戴嘉芬
    NCC主秘黃文哲召開記者會說明,鏡電視案因董事長鄭優身體不適,無法到會說明,此案擇期再審。戴嘉芬攝
    NCC今(5/3)召開委員會討論鏡電視審查案,但受到國民黨立委聯合阻撓,原定早上9點的委員會延至下午才進行審議。NCC主秘黃文哲表示,鏡電視董事的擬任人即董事長鄭優身體不適未到會說明,因此決議此案「續行審議、擇期再審」。

    NCC委員會今進行「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公司章程變更暨換發執照續行討論案,以及鏡電視上架有線電視頻道續行討論案。黃文哲指出,關於鏡電視申請負責人變更案,NCC是針對負責人的積極資格和消極資格進行審查,消極資格在審查辦法都有明確規定,但積極資格則必須當面詢問擬任人對未來經營的態度。不過,因擬任人鄭優未到,無法進行負責人的資格審查;而且第2案鏡電視上架案也牽涉到擬任人資格確定,因此也無法進行實質討論。

    黃文哲轉述鏡電視給NCC的回覆表示,鄭優因個人健康因素住院,最近才剛出院,醫護人員認為他不適宜出席公眾活動,因此向NCC請假。鏡電視也是在本周才向NCC明確表示,鄭優因健康因素不適宜出席委員會。但NCC事前已進行排案,所以來不及撤除原定審查案內容,會後做出鏡電視案續行審議的決議。

    至於鄭優何時才能到會說明?黃文哲沒有明確答覆,僅表示鏡電視當然希望審查能早日通過,且強調審查案的當事人到NCC陳述並非必然程序,但還是希望鄭優能盡早到NCC進行意見陳述,才能續行審議。

    另針對國民黨團今日闖進NCC委員會阻撓審查一事,黃文哲則表示,事先已獲得情資,知道有立委會來。至於國民黨團與NCC門口保全發生衝突,黃文哲則說,這是保全人員的SOP,也是他們的職責範圍。

    黃文哲強調,國民黨立委至NCC進行相關訴求,要求NCC取消鏡電視審查會議,這個動作可以理解;但NCC是獨立的委員會,不會因外在壓力而影響到正常議事進行。他呼籲國民黨團能在行政、立法兩權分立下,應該要尊重並給予NCC行使獨立職權的空間。

    另依《行政程序法》第51條第1款規定,「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各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間公告之。」同法第51條第5款亦規定,「行政機關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歸責之事由,致事務之處理遭受阻礙時,於該項事由終止前,停止處理期間之進行。」

    換句話說,鏡電視案的審查期限雖已於5月初到期,但若行政機關未能於期限內處理,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效力的。

    NCC專委黃睿迪也表示,此法條雖有規定180天加180天的處理期限,但這不是硬性規定,行政機關可依據案件性質難易度、複雜度高低不同來進行處理,因此在處理期限上很難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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