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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稅季注意!投資境外金融商品少這動作 連補帶罰逾200萬元

    2025-05-30 08:00 / 作者 吳馥馨
    圖為紐約證交所。美聯社
    受美國對等關稅影響,今年報稅延長一個月至6月底;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把握延長報稅期間,檢查有否短漏報;民眾若投資境外金融商品,例如境外基金、股票、債券或結構型商品,因而有海外所得,相關資料不在國稅局提供查詢所得資料範圍內,在申報所得稅時要主動如實申報,曾有納稅義務人未正確申報,連補帶罰逾200萬元。

    中區國稅局表示,同一申報戶的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全年的海外所得合計達100萬元門檻時,應全數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基本所得額的項目,包括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未上市(櫃)的有價證券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金額、其他經財政部公告之減免所得額或扣除額、綜合所得淨額及選擇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

    今年申報113年度綜所稅,基本所得免稅額為750萬元。

    中區國稅局舉例,甲君申報111年度綜所稅時,列報綜合所得淨額532萬元,但未申報基本所得額。據國稅局所掌握資料,查到甲君來自A銀行的受託信託財產專戶中,有收到海外利息所得344萬元,以及海外財產交易所得1,029萬元。

    該金額不僅已達到入個人基本所得額100萬元門檻,也遠超過111年度基本所得免稅額670萬元。

    最終,國稅局除了依法補徵所得稅157萬餘元,並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5條規定處以罰鍰50萬餘元。

    中區國稅局特別提醒,海外所得不屬於國稅局提供查詢所得資料範圍,民眾使用憑證下載或至國稅局臨櫃查詢的所得清單中,並不包含海外所得。

    如果民眾透過金融機構或信託業者投資境外金融商品,例如基金、股票、債券或結構型商品等,進而取得海外所得,例如獲配利息、股利、出售或轉換之利得等,請依投資單位提供的各類信託海外所得明細通知單、對帳單或明細表等,主動如實申報基本所得額,以免因漏報而受罰。

    官員也提醒,現在投資人赴金融機構或信託業進行投資,都會被要求提供電子郵箱,投資人記得要定期收件,並主動列報海外交易所得,並繳納基本稅額,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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