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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房屋稅單才驚覺問題多 財政部宣布「3種情況」可展延

    2025-05-01 15:42 / 作者 吳馥馨
    財政部政次李慶華今(5/1)赴台北國稅局信義分局視察首日報稅情況,並宣導手機報稅。吳馥馨攝
    房屋稅差別稅率2.0政策去年7月1日上路,今年首次申報,但民眾近來收到房屋稅單後才驚見問題多;財政部政務次長李慶華今(1)日表示,除了日前已宣布未及完成「設籍」要件可延至6月2日之外,今日再宣布房東將房屋出租,並申報所得達最低租金標準者,也延長申報至6月2日。

    另外,近來出現地方稅局抓錯資料,讓民眾房屋稅爆增一事,李慶華說也不用擔心,各地方稅局會補寄正確的房屋稅單,並將申報繳納期限延至6月30日,即便已繳納的民眾也不用擔心,國稅局會主動退還溢激的房屋稅。

    今天是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第1天,李慶華赴台北國稅局信義分局視察首日報稅情況。

    外界關切,除了綜所稅,今年也是房屋稅2.0上路的第一年,各地方稅捐稽徵單位都傳出不少錯誤稅單一事。

    李慶華表示,今年是房屋稅2.0首次開徵,繳納期間為5月1日至6月2日(遇假日順延),雖然因新制系統已做相關調整,也不斷宣導及輔導,但民眾還是收到房屋稅單後才會更有感覺。

    而房屋稅2.0享自住稅率,全國單一自住1%,三戶以內1.2%,要件是須在3月24日(遇假日順延)前完成「設籍」,但財政部日前統計仍有91萬戶自住房屋未完成「設籍」,考量到今年首次上路,「設籍」期限則遞延至6月2日。

    李慶華提醒,民眾若發現是符合自住情況,但未及向稅捐處申請,以致變成非自住,房屋稅大增,可在6月2日前補正資料。

    至於第2類是地方稅局列印錯誤稅單,李慶華表示,據台北市稅捐處日前說明,約有5萬件;北市稅捐處已主動對外說明,也將主動重新列印新稅單,將繳納期間延長至6月30日。

    新北市府也發生類似案例,在去年7月1日後購置新屋,雖已設籍,但未及在3月24日前向地方稅捐處申請,同樣也可在6月2日進行補正。

    第3類是房東看到房屋稅單才驚見房屋稅爆增,事實上,房東若有申報租金所得達最低租金標準者,可享用1.5%至2.4%的房屋稅優惠稅率;李慶華表示,若房東未及在3月24日前申報房屋出租,也比照自住房屋設籍,延長申報至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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