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01。路透社
近期國稅局將受控外國企業(CFC)列查核重點,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蔡雅萍今(22)日表示,企業應留意113年度國稅局公告適用的申報書修改項目與相關填報注意事項。
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5月1日開始,安永今起舉辦4場「最新稅務法令更新暨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變動與注意事項」研討會。
安永稅務依規服務執業會計師葉柏良表示,上市(櫃)投控公司應依該函令說明判斷是否屬以有價證券買賣為業,將影響其應稅與免稅所得之計算。也提醒上市(櫃)投控公司應特別注意交易標的與所得來源的歸屬分類,避免因分類錯誤造成稅務爭議。
財政部也發布解釋令,放寬原「如期申報」之條件,當企業若逾期納稅在三日內補繳稅款,得視為情節輕微,仍符合「如期申報」條件而適用盈虧互抵。
葉柏良分享,本次報稅有多項法令修正,包括申請適用所得稅協定的期限,由原規定自稅款繳納日起5年調整為10年;所得稅法增列扣繳事項的適用主體、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扣繳申報繳納期限與相關罰則。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提高增僱員工及員工加薪之薪資費用加成扣抵比率,有利企業靈活運用資源。
此外,立法院於4月18日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從「AI及節能減碳納入投資抵減」、「增加新創募資機會」及「避免關鍵技術外流」三大面向修正,共增修9條條文,以延長適用期限並擴大適用範圍。
另外目前預告修正草案中,包括因應全球最低稅負制,將調高部分跨國企業的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徵收率至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