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豪宅當心,舊制房地交易豪宅認定標準納每坪單價。
財政部賦稅署今(19)發布「113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定」,民眾按舊制出售房屋,豪宅認定門檻除了依「總價」認定,
再新增「每坪單價」門檻,獲利率也從17%調升至20%。此外,全國368個行政區中,
共有200個行政區調升設算所得額標準,其中有15個行政區的設算所得額調升了5個百分點。個人出售適用舊制的房屋,應依證明文件核實計算所得;但若未提供實際成交金額或原始取得成本,或稽徵機關未查得原始取得成本的,可按以下標準計算房屋所得額,標準每年會公告。也就是去年依舊制交易房地者,今年5月報稅適用。
113年度房屋總成交金額達「一定金額門檻」的門檻標準,台北市、新北市的總成交額皆與112年度相同,台北市的豪宅門檻維持6,000萬元、新北市維持4,000萬元;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維持3,000萬元。不過,
其他地區的豪宅標準有略鬆綁,總成交額從2,000萬元放寬至2,200萬元;據悉,這是考慮透天厝房價很難壓在2,000萬元以下故而鬆綁。
不過,
113年度的豪宅認定標準新增「每坪單價」,計算方式為不含車位房地總成交額,除以不含車位房屋有權登記總坪數;
台北市標準為每坪120萬元,新北市每坪75萬元,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為50萬元,其他地區標準為35萬元。一般認為,新增列每坪單價標準,代表對高單價、低總價的「小豪宅」不利;即便總成交價格不高,但每坪單價較高者都將被視為「豪宅」。
上述豪宅的獲利率也調高。賦稅署表示,獲利率自109年度調至17%後,已4年未調整,
為如實反映出售舊制房屋的獲利情形,113年度獲利率調高至20%。至於去年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按房屋評定現值設算的所得額標準,全國368個行政地區中,共有200個調高。其中,新北市五股區、三峽區;桃園市桃園區、中壢區、龜山區、蘆竹區、八德區;台南市安定區、新營區;高雄市橋頭區、梓官區;新竹市東區、北區、香山區;新竹縣竹北市
共15區的調高5個百分點;代表按舊制交易的所得額標準提高,要交更多的所得稅。財政部粗估,約有4,000件財產交易所得會增加要繳納的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