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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劃法4-2】新法讓誰的「餅」真的做大了?

    2025-02-22 08:10 / 作者 吳馥馨
    財政委員會邀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朝野立委再起口角。陳品佑攝
    25年來,《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呼聲不斷,輕舟卻遲遲未過萬重山,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表示,很大原因就是執政者都想掌握分配的權力;再者,《財劃法》有如「零和遊戲」,順了姑意就逆了嫂意。如今,新法已三讀,各界都想知道,到底修了哪些,誰的「餅」真的做大了?

    陳國樑形容,過去每每提到修《財劃法》,地方政府為了爭食這塊「餅」,總是吵翻天,猶如「二桃殺三士」;但是本次修法將營業稅收100%劃歸地方,光是營業稅一項就讓地方驟然多得3,400多億元,情況已變成「四桃分三士」,就地方而言,「餅」真的做大了。

    為何過去25年想修都未果,如今居然一夕通過了?太報製表


    餅,哪裡做大了?太報製表


    再者,所得稅修法前有10%分配給地方,國民黨團版本一度規劃25%給地方,後來經妥協後改成只象徵性多增加1個百分點,也就是所得稅11%分給地方政府,以114年度預算數為基礎估算,約多分給地方174.5億元,加上土增稅,根據財政部推估,中央大約每年多分給地方3,753億元。

    從各縣市分配金額看,包括花東地區、離島地區所分得金額都較過去倍增,因此「多出來的那一顆桃子該怎麼分,就變得沒有那麼困難了」,成為本次修法能一舉通過的原因之一。

    修法後地方政府拿到多少大紅包?太報製表


    根據114年度預算數估算,台北市修法後獲配的統籌分配稅款將達到1,113億元,是各縣市最多;桃園市修法後增幅72.4%,增幅六都之冠。新竹市及新竹縣因是竹科所在地,有護國群山級企業設址,營利事業營業額指標挹注下,增幅也有2.5倍、2.7倍。花蓮縣、南投縣則靠著土地面積優勢,在分配金額上扳回一城。

    據陳國樑估算,中央與地方就垂直分配的比例,也從修法前約71%比29%,變成60%比40%,達成中央多分配給地方的目的。六都與其他16縣市分配比重,也從修法前61%比39%,變成54%比46%,稍稍緩解「富都窮縣」的問題。

    修法前後中央與地方分配比重變化(垂直分配)。太報製表


    修法前後六都與16縣市分配比重變化(水平分配)。太報製表


    地方政府每年可使用的財源,包含地方稅(地價稅、田賦、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印花稅與娛樂稅);稅外收入(如停車費等規費)、統籌分配稅款,以上為地方政府的「自有財源」。另外,還有來自中央政府的補助款。

    只不過,看似地方就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以及一般性補助款上能多得許多預算,但財劃法就是零和遊戲,地方多得之後,中央的可從「計劃型補助款」分給地方的款項就變少了。

    因此,面對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被大幅刪減及凍結一事,行政院長卓榮泰在1月23日在行政院會中決定,不涉及弱勢的福利政策,純補助項目皆先凍結50%。而《財劃法》修正後,許多地方政府的歲入會大於歲出,必須好好運用財源、避免遭到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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