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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劃法4-4】除了提覆議,新法該如何亡羊補牢?

    2025-02-23 08:10 / 作者 吳馥馨
    政治大學財稅系陳國樑獻策,若要解財劃法僵局,應先讓法生效,並即刻再提修法。廖瑞祥攝
    財劃法三讀後,隨即衍生許多問題,地方多分走3,753億元後,中央施政恐窒礙難行,行政院研擬提出覆議,但覆議案在朝小野大的國會,難以過關。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獻策,行政單位應先讓財劃法生效,再趕快提修法,修法二大重點就是增訂「日出條款」;其次,再增訂「但書」,營業稅超過最低稅率部分,其用途另以法令訂之。

    此外,除了遺漏訂下「日出條款」,陳國樑也主張要訂「日落條款」,每數年滾動檢討以上指標是否有必要精進。這也與台大法學院教授柯格鐘認為水平分配指標應該保留彈性、滾動檢討,以達到調劑盈虛目的不謀而合。

    該如何亡羊補牢?太報製表


    陳國樑認為,執政黨應能與在野黨就這二點凝聚共識,在野黨也知道重編預算很麻煩,都25年沒修,再等個半年、一年的規劃期,不是不可能的。

    而在野黨之前延遲將財劃法送交行政院,或許也在考量,本次修法版本若送出,恐怕也會被社會挑戰。即便不重編預算,光是預算調整也是很麻煩的。

    另外,如果稅收更多,地方當然想分更多,但真的一毛都不能分給中央嗎?

    因此,陳國樑主張,如果執政黨真的認為本次財劃法修法後已造成中央施政窒礙難行,代表本次修法是有問題的,當務之急不是想著去覆議,或是提憲法訴訟,而是先趕快讓新法生效,緊接著趕快再提修法。

    至於在野黨是否支持再次修法,拉鋸點可能在於,在野黨為何要同意「營業稅超過最低稅率部分,其用途另以法令訂之」。因此,他建議朝野可以商議,未來若增加營業稅率因此而增加的稅收,可以用於國民年金、長照等社會福利用途。再退一步說,若真的沒有特別用途,也能中央與地方平分。

    新版財劃法讓營業稅100%下放地方,不利高齡化下的稅制彈性,學者建言可與在野黨商議,若新增稅源用於國民年金、長照等用途。圖為高齡化示意圖,高市府衛生局提供


    以台灣目前現況為例,台灣2024年租稅負擔率14.7%,比歐美日韓等國都來得低,如今對國防經費真的有壓力,而地方多分走3,753億元之後,中央確實產生財務缺口,此時就有正常理由調升稅率。那該調什麼稅呢?但以目前修法結果來看,營業稅就完全不能考慮了,但台灣營業稅率僅5%,恰好正是最有機會調整的稅目。

    陳國樑形容,本次財劃法修法真的讓地方「吃得飽飽的」,儼然成為暴發戶,以連江縣為例,拿到的財源是以前的3.5倍,連苗栗縣都會很開心,如能拿來還債,就能在財政部的債務分級管理機制中,從「超強度管理」名單上除名。他反問,在此情況下,難道真的未來若營業稅率上調後,所增加的稅收全都要給地方政府嗎?

    陳國樑表示,若在野黨也認同從中央多分3,753億元給地方已足夠了,未來若因調漲營業稅率而增加的稅收該怎麼用,是有討論空間的。

    他山之石 借鏡英國落實財政紀律

    為了督促地方政府控管債務,台灣目前財政部有「債務分級管理機制」,共分4級,分別是輕度、中度、強度(預警)及超強度(超限)4個等級,例如苗栗縣就是超強度管理。但陳國樑認為,這也只是官僚管官僚,只有計算出指標,但難有實質作為。

    陳國樑舉例,英國自1988制訂地方政府財政法案(Local Government Finance Act 1988),在各地方政府設CFO,只要地方政府出現「不合法支出」或是「支出大於財源」,CFO就會發出警告;若是不合法支出就會勒令停止,若支出大於預算就會刪減預算,會增加財源,相當於即時財務監控系統,俗稱「破產宣告」。自立法以來,共發出16次警告,台灣也可參考建立該機制。

    陳國樑形容,就像小孩學走路,要培養地方政府建立財政紀律的意識,要先讓地方財政自主,也許在地方財政自主過程中,一開始會跌跌撞撞,但給它一段時間,會知道財政紀律重要性。若一直擔心因地方財政自主會跌倒,永遠抱著他,永遠不會跨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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