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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劃法4-3】地方顧著拿錢卻「避談支出」 學者直言不及格

    2025-02-23 08:00 / 作者 吳馥馨
    2024年12月20日深夜時分,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黨團所提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草案。廖瑞祥攝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三讀通過,雖然地方多分走3,753億元,各地政府應該歡欣鼓舞,卻備受抨擊,不僅民進黨執政縣市怨嘆不公平,甚至連國民黨執政縣市私下都憂心忡忡,看似從中央挖下一塊肉,最終恐怕得不償失。

    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直言,《財劃法》為何會有這麼多爭議,關鍵原因就是中央堅持不提院版。若中央能有版本,無論是國民黨版,或民眾黨版本一定會朝中央版本的方向修正。

    陳國樑認為,由於沒有行政院版的修法提案,以至欠缺一個從行政角度提出的版本讓朝野可依循,任由在野黨版本變成討論依據,而在野黨沒有執政壓力,提案才會純粹從「要錢」,或達到特殊政治目的而來。

    若是執政黨能提修法版本,就不僅只於政治考慮,也會思考行政上是否窒礙難行。就像一輛車,一定要有車軸,車輪才會往車軸集中。

    政治大學財稅系教授陳國樑直言,少了院版草案,在野黨沒執政壓力,以致提案純粹「要錢」,未考量施政是否窒礙難行 。廖瑞祥攝


    只有財權下放卻忽略事權調整

    另外,「財權」雖下放地方,卻沒重新劃分「事權」;還訂出「一般性補助款」不得減少的霸王條款,學界普遍認為十分荒繆。

    陳國樑表示,要讓地方政府認知到,跟著錢來的是責任。財政部與各地方財政局要坐下來檢討來自中央的經費,有多少工作要回歸地方。所有地方自治事項,過去財源來自中央者,如今都要回歸地方。

    台大法學院教授柯格鐘表示,本次修法將「財權」下放地方的大方向是正確的,但卻沒有同步修正《地方制度法》,將事權下放給地方政府;甚至還規定中央給予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不低於本法施行前一年的金額,以致高達3,753億元劃歸地方,讓中央可支配所得大幅減少,但該做的事卻一件也沒少;反而地方該做的事沒變多,卻一夕暴富多了3,753億元。

    柯格鐘認為,包括社會福利,如長者與幼兒的日照中心、社會救助;教育,特別是一定層級以下的基礎教育;登革熱、瘧疾等傳染病防治的公共衛生;醫療;必要交通基礎設施等5大類計劃應盡速移轉給地方執行。

    但柯格鐘也坦言,有些事權依然很難隨錢權下放,例如國防、外交、司法、跨縣市的交通建設、防制污染計劃,這些事務的本質還是只能由中央層級來執行。

    政院盤點可能受影響預算。太報製表


    一般性補助款不得減少 橫生霸王條款

    陳國樑研判,會加上「一般性補助款」不得減少,當然是為了消弭地方政擔心會否多拿了「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後,「一般性補助款」就會減少的疑慮;但該條款卻違反編列「一般性補助款」是中央為了彌補地方財政不足的精神。

    因此,陳國樑認為,合理的修法應是「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加上「一般性補助款」合計數,不得較上一年度減少。

    陳國樑指出,依照新法,除了六都加彰化縣,其餘15個縣市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與「一般性補助款」合計數,全都超過113年度歲出預算,十分荒謬。

    水平分配全無調劑盈虛功能

    水平分配上,學者多示警,本次修法的指標完全沒有達到中央調劑盈虛的目的。柯格鐘直言,雖然本次修法讓全國22個直轄市及縣市的分配指標統一了,但指標權重偏向「營利事業營業額」(30%)、人口(45%),這會讓公司登記家數越多、人口越集中的縣市相對有利。

    柯格鐘表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本質,應該要回到無論住在哪裡,「大家都國民」,不是窮縣不努力,而是要考量到先天條件就不同,不可以因先天條件不平等而剝奪窮縣國人的權益。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柯格鐘表示,本次修法的「水平分配」全然失去調劑盈虛的目的,剝奪窮縣國人的權益。廖瑞祥攝


    陳國樑也說,雖然本次修法在水平分配上,非六都縣市多分得了一些統籌分配稅款,但「水平分配指標」有什麼根據,具有公平性嗎?本次修法以人口占45%,及營業額占30%當水平分配指標權重,但如此會導致人口多、營業額高者的縣市分得更多的統籌分配稅款,讓富者越富、貧者越貧。

    財政部其實在去年9月4日已召集22縣市首長開會,並收斂出「財政努力」、「基本建設需求」兩大類,只剩其權重,及3指標待凝聚共識;陳國樑表示,若討論得以繼續並有結果,將來若有望再次修法,應可以援用。

    柯格鐘也認為,應由財政部出面主持訂出一個相較公平的水平分配指標;當然,由於各地方縣市一定都會極力爭取對自己最有利的指標,沒有絕對的對或錯。因而他建議,未來若有機會重修財劃法,水平分配指標不該訂死,而是要保留可定期檢討的彈性與機制,定期檢討分配指標能否達到調劑盈虛的目的。

    修法前後水平分配指標對照。太報製表


    營業稅100%下放地方不利稅制改革

    另外,陳國樑也點出,本次修法將營業稅100%劃歸地方政府;台灣目前營業稅率僅5%,已低於歐盟、日本、韓國;如今,台灣已面臨少子化、人口老化問題,所得稅基會逐漸萎縮,消費稅基會越來越重要。但如今將營業稅100%劃給地方,中央將失去改革稅制的積極性,恐造成我國稅基流失。

    陳國樑建議,若能重修法,應增訂但書條款,未來所得稅超過最低稅率部分,其用途另一法令訂之。也就是未來多收的部分,要怎麼分配,再來喬。

    本次財劃法修法為何不及格?太報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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