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事件連環爆,從公務部門燒到民間單位。取自PIXABAY
去年底,勞動部爆發公務員遭霸凌輕生一案後,其他公務單位和民間機構陸續傳出相關事件,引發外界熱議,是否制訂職場霸凌防治專法。鄰近的韓國自2019年在《勞動基準法》增訂反霸凌專章後,調查顯示,民眾受職場霸凌的比率由2019年的44.5%降至2023年的35.9%,呈現逐年降低趨勢,立法院法制局建議,或許可師法韓國,將「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提升於法律位階,可落實部長洪申翰所提的將建多元化申訴管道、追蹤監督機制。
韓《勞基法》反霸凌入法 最高重罰台幣67萬2014年大韓航空的千金趙顯娥,因空服員沒有打開堅果,下令已經在跑道上準備起飛的飛機掉頭,並把座艙長趕下飛機,引發輿論譁然。路透社
立法院法制局最新報告指出,韓國已於2019年1月15日修正通過《勞動基準法》,並自該年7月16日實施,將反霸凌或稱禁止工作場所騷擾等規定入法,盼藉此消弭職場霸凌。最主要條文為第76條之2的「禁止工作場所霸凌」,雇主或勞動者不得利用其在工作場所的地位或關係優勢,對其他勞動者造成身體或精神上的痛苦,或使超出適當工作範圍,造成工作環境惡化的行為。
至於職場霸凌發生後,工作場所應該採取的措施,被列在第76條之3的內容,包括任何人知悉發生霸凌情事可向雇主申訴、雇主收到申訴應立即展開客觀調查、調查期間雇主應提供受害者適當保護措施、確認有工作場所霸凌立即對霸凌者採取必要的懲戒等7項措施。
雇主違反職場霸凌相關規定將被處以罰鍰,如違反前述的第76條之3第6款規定,雇主不得解僱工作場所霸凌受害者或申訴者,或給予其他不利待遇,違者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萬韓元(折合約新台幣67萬7327元)以下罰鍰;如違反其他規定,得處500萬韓元(折合約新台幣11萬2888元)以下罰鍰。
國內職場霸凌防治僅有「指引」 難規範樣態和防治勞發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去年12月間被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法制局認為,國內現行勞動法律尚未對職場霸凌加以定義,且職場霸凌預防機制及申訴制度規範顯有不足,欠缺實質保護效果,並提出4項建議。一是職場霸凌定義明文化,國內公務員適用的《公務人員保障法》或勞工適用的《職業安全衛生法》未有明確職場霸凌的法律定義,僅能引用法院判例或「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作為參考,但指引無強制力,難規範霸凌樣態。
二是擴大納入職場霸凌防治範圍,並對中小企業提供協助方案。由於國內平均每企業從業員工人數為6.6人,30人以上企業占全國企業比例不到1成,許多中小企業或微型企業未受到法令規範,建議主管機關要求所有企業均應建立友善職場的基本義務,訂定並公開防治機制。
三是建立有效、完善且可信賴的申訴調查及追蹤監督機制。建立完善職場霸凌申訴制度,可參酌韓國法制,未來修法或制定專法時,宜對申訴人採取保護制度,若相關資料足以辨識申訴人身分,也應予以保密,並明定對申訴人及其他參與協助者,不得有不當的差別待遇或不利處分,以期建立有效且可信賴的申訴調查及後續追蹤監督機制。
四是研議將「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提升於法律位階。依司法院釋字第443號解釋理由書揭櫫的層級化保留體系,建議將現行「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提升為法律位階明文其授權,並參酌各國立法例,增訂職場霸凌之判斷基準條款,以區分非霸凌行為、霸凌行為、違法霸凌行為,綜合判斷認定後,採取不同的處置作為。
他山之石可借鏡 但...需符合國情與實務見解韓國女團NewJeans的5位成員曾在去年9月時無預警開直播指控在公司HYBE內部遭職場霸凌。美聯社
儘管韓國已明確將反霸凌等相關規定入法,但韓國知名女團NewJeans的5位成員在2024年9月突然開直播指控在公司HYBE內部遭職場霸凌,並促使粉絲向韓國勞動部舉報HYBE違反南韓《勞動基準法》中的「禁止職場欺凌法」,然而,該起案件於同年11月20日遭勞動部駁回,原因是偶像藝人並非受勞基法保護的勞動者。
而根據《韓國先驅報》去年9月的報導,韓國非營利組織「Gabjil 119」針對1000名員工調查,在305名曾遭職場霸凌的受訪者中,有12.1%向公司或工會檢舉,僅2.6%向政府相關機構申訴;而檢舉者有高達40%遭到「秋後算帳」面臨待遇不公及報復,有57.7%選擇忍耐,只有19.3%決定辭職。
調查結果,曾遭受職場霸凌者,有47.1%的人隱匿不報,原因是「採取行動也無法改變現狀」,另有31.8%的受害者擔心檢舉後,會有不利後果;而有33.3%的受訪者在一年內曾遭遇職場霸凌,其中9.3%曾考慮輕生。「Gabjil 119」曾提到,即便確認有職場霸凌行為,法律給予14天的改正期限,倘若不改善、再犯者才視為犯罪行為,政府若無積極作為也是一種放任。
韓國或相關國家的立法經驗可借鏡,但國情與實務見解仍有不同之處,如前述所提對勞動者的定義等,確實還需要討論及凝聚共識,我國勞動部陸續召開專家會議進行研商,部長洪申翰也曾在立法院承諾,將會提出研議務實且可行的方案,外界可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