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布產創條例10條之2子法 研發投抵率25%。彭博新聞
有「台版晶片法」之稱的《產業創新條例》10條之2子法今天正式公布,前瞻創新研發支出當年度抵減率25%,購置先進製程設備支出當年度抵減率5%,租稅抵減幅度是產創條例立法以來最高,以利關鍵先進產業「根留台灣」。
經濟部表示,考量產業投資現況,並引導業者擴大研發之下,適用門檻規模為當年度研發費用支出達60億元者,研發密度達6%。如若是購置先進製程之設備,支出要達100億元才能適用。
此外,為符合OECD最低稅負規範,母法中已明定有效稅率2023年為12%,以及2024年起為15%的門檻要件;經濟部表示,這也可促使未達到此稅率資格門檻的業者,努力達成以適用租稅優惠。
至於申請公司是否符合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以及其他資格門檻要件?經濟部表示,為求周延,將由公司依本辦法規定提出相關佐證文件,由經濟部邀集政府機關及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進行綜合評估審核。
由於「台版晶片法」適用門檻不低,經濟部也補充說明,產創條例第10條也有研發投資抵減,第10條之1智慧機械投資抵減機制,業者可以善加利用。
根據產創條例第10條,研發投資於支出額15%內抵減當年度營所稅,或選擇於支出10%限度內,分三年抵減營所稅。
產創10條之1是智機投抵於當年設備支出5%內,抵減當年度營所稅,或選擇於支出3%限度內,分三年抵減營所稅。
儘管經濟部多次強調產創條例10條之2「不限適用產業類別」,但由於適用門檻不低,一般認為以半導體及其供應鏈申請適用機會較大,多數企業仍是「看得到、吃不到」。
其中,台積電2022全年研發費用達54.7億美元,一舉增加10億美元,首度突破50億美元大關,金額比前一年增加30.1%,研發總支出占營收比重7.2%;皆已符合「台版晶片法」優稅申請門檻。
其他諸如聯發科、瑞昱、聯詠、台達電等公司,在研發費用、研發密度等,也符合申請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