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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擴大攬才 政院鬆綁外籍專才永久居留門檻

    2025-05-29 14:04 / 作者 楊文琪
    國發會副主委詹方冠說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重點。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今(5/29)日舉行院會,討論通過國發會陳報《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人才是國家富強的根本,為強化台灣競逐國際人才的吸引力,加速產業升級、轉型及創新,並拓展其國際佈局,有必要進一步優化國際人才及其眷屬在台工作、居留與社會保障制度,建構更完善的留才攬才環境,讓全球人才匯聚台灣,壯大我國產業實力。本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國發會及相關部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國發會於報告中表示,鑒於國際人才競逐激烈,國內少子女及高齡化趨勢,人才短缺漸趨嚴重,為強化台灣在全球人才競爭中的吸引力,並考量我國正積極規劃推動5大信賴產業、人工智慧、淨零轉型等政策,人才需求孔急,亟須延攬國際人才,挹注產業轉型升級新動力,助其拓展國際佈局,本修正草案有助建構更具國際競爭力的法制環境,實現攬才專法升級、全球人才匯聚台灣的目標。

    國發會說,修正草案鬆綁重點包括:一、開放自由工作對象,提升企業聘僱意願及來台誘因,放寬前1000名大學畢業生來台工作免2年工作經驗(原為前500名),並開放前200名大學的畢業生得申請個人工作許可、在我國畢業尋職期僑外生從事工作得免申請許可;另放寬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配偶依親期間得自由工作。

    二、數位遊牧簽證停留期間由現行6個月延長至最長2年;三、針對符合一定條件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如年所得600萬元以上者)居留1年得申請永久居留,另放寬取得我國副學士以上學位的畢業僑外生,得折抵申請永久居留的連續居留期間1~2年。

    四、為提高外國專業人才來台工作意願,放寬無須取得永久居留即可適用勞退新制,並放寬經許可永久居留者得適用就業保險,以及經許可永久居留且符合居住滿10年等條件者,得使用部分身心障礙照顧服務及長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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