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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騙空姐投資!前華航座艙長吸金上億元慘了 二審「多一罪」改判9年半

    2025-09-18 09:49 / 作者 侯柏青
    法庭判決示意圖。本報繪製
    前華航座艙長牟孝儀(原名牟明哲)與前妻陳學敏、女性友人盧育玫,2014年間以代操外匯、黃金投資買賣等理由招攬投資,不到3年吸金逾上億元。一審依《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重判牟8年半、陳8年、盧9年;二審今天加碼認定牟孝儀也涉及詐欺,在《銀行法》部分改判9年、詐欺罪加判8月,應合併執行9年半徒刑。而陳女則依《銀行法》改判7年6月,盧女維持9年。全案可上訴。

    檢方查出,牟孝儀自2014年12月從中華航空座艙長職位退休,牟孝儀和時任妻子陳學敏(兩人於2017年6月間離婚)、友人盧育玫合謀,自2014年10月14日到2017年6月10日止,由牟孝儀、陳學敏向同事和友人招攬投資,聲稱可以代為操作外匯、黃金等。

    牟孝儀還佯稱,他的高雄友人(盧育玫)經營外貿公司,可以拿到比市價更優惠的外匯管道,也有代操的投資方案可以選擇。牟孝儀標榜這些投資方案的投報率約為年利率3.65%到234.48%不等,不知情的親友分別匯款大筆金額到3名共犯的銀行帳戶進行投資。

    後來因為主謀盧育玫沒辦法依約支付本金及報酬,投資人才知道被騙了,怒而報警處理。台北地檢署查出3人非法吸金逾億元,將他們依《銀行法》起訴。

    牟孝儀等人應訊時矢口否認犯罪,一審根據牟孝儀和盧育玫的電子郵件,發現盧育玫曾在2017年6月21日寄電子郵件給牟孝儀說,「高雄的律師提了一個點,如何可以撇除你是共犯,你說你也投資很多,你是受害者,真的查金流,也是真的你匯給我的錢,多於我匯給你,這可以除去你是共犯,請記得。」牟孝儀在同年6/27則回信給盧育玫說,「自己反覆想過,要想完全脫罪好像不太容易。」盧育玫在7/3回信給牟孝儀表示,「你的部分,就避重就輕...怎麼配合都告訴我,差額部分盡量以要給投資人的獲利帶過,請教律師,盡量想辦法撇開共犯的角色,我一定要你平安無事。」而盧育玫又在8/29寄電子郵件給牟孝儀說,「我們有從中獲利,就是觸法。」

    一審根據兩人的對話,認為牟孝儀參與程度相當深,不但自認「要想完全脫罪好像不太容易」,還必須和盧育玫討論怎麼擺脫共犯身分,而盧育玫也稱「我們有從中獲利」,由此可證明,牟孝儀和盧育玫是本案共犯,而且牟孝儀應該也很清楚,盧育玫根本沒有把本案投資款拿來買外幣。

    一審痛斥,牟孝儀、陳學敏、盧育玫不思考憑自己的力量賺錢,竟以高額報酬為餌引誘投資人出錢參加換匯方案,導致大批投資人拿畢生積蓄投入,顯然欠缺法治及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應予嚴懲。

    一審認定,牟孝儀實際吸收的資金高達1億2579萬3250元,陳學敏實際吸收的資金達1100萬8250元,盧育玫實際吸收的資金達3608萬6500元,由於超過一億元,屬於7年以上重刑,因此判牟8年半、陳8年、盧9年。全案上訴二審纏訟。

    二審今天將牟孝儀「加一罪」,認定他涉及詐欺取財,因此改判9年6月有期徒刑;陳學敏的刑度下修,改判7年6月,而盧育玫上訴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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