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示意圖。本報繪製
近來家庭暴力案件頻傳,儘管法院核發保護令,悲劇仍屢屢發生。今年7月間,新北市謝姓男子家暴殺妻及小姨子案、台北市劉姓男子殺害前女友案,以及8月6日嘉義縣黃姓妻子殺夫案,接連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面對家暴加害人違反保護令後仍造成「被害人」傷害的憾事,最高檢察署呼籲主管機關可以採取更有效的科技措施,借鏡歐美經驗,進行雙向監控保障安全,降低受害風險。
書面保護令難遏危機 亟需科技輔助司法實務顯示,家暴加害人往往熟知「被害人」日常作息,一旦衝突升級,侵害行為難以遏止。研究指出,「被害人」在聲請保護令後,加害人可能因刺激而加劇威脅。「被害人」的安全保障需超越書面保護令的範疇,結合科技設備監控加害人動態,才能有效預防危害發生。
最高檢察署建議,應建構類似災防告警系統的家暴告警機制,當加害人接近「被害人」或進入禁區時,即時觸發警示通知「被害人」,並同步通知相關執法單位。此舉有望提升保護令執行效能,減少憾事發生。
最高檢察署法學研究中心研究,確認如對家暴案件加害人、「被害人」雙方進行追蹤定位,並建立主動示警通知制度,應屬可行,且歐美國家已引入科技監控措施,用於家庭暴力案件。
西班牙自2004年起實施「雙向監控」措施,加害人與「被害人」均配戴追蹤定位設備。一旦加害人接近「被害人」或禁區範圍,系統即刻發出聲光警示,並通知監控中心。此外,「被害人」可透過緊急按鈕求救,即便在無手機信號的情況下仍能發出警報。
法國則於2020年立法規定家事法院可命加害人配戴「防接觸手環」,並同步對「被害人」進行定位追蹤。當加害人接近「被害人」時,系統會主動警示並通知執法單位。此制度有效降低加害人違反保護令所帶來的威脅。
美國研究亦顯示,GPS技術應用於家暴案件有助於公共安全。上述歐美國家的實務經驗,可為我國制定科技防暴措施提供重要參考。
災防告警系統成熟 可延伸應用於家暴案件目前國內災防告警系統已相當成熟,例如地震告警即時通知機制。若能將此技術延伸應用於家暴案件,透過定位加害人及「被害人」行蹤,於加害人違反保護令時即刻示警通知「被害人」,有望阻止危害發生,進一步提升保護令的實效。
面對家庭暴力問題,國家有責任守護「被害人」生命與尊嚴。最高檢察署強調,唯有積極結合科技力量與跨部門合作,建構有效防護網,才能真正落實對「被害人」的安全保障。
最高檢察署呼籲主管機關規劃善用科技設備,對高風險家暴案件加害人及「被害人」進行動態追蹤定位,建立主動示警通知系統。比照災防告警模式,即時通知「被害人」並強化預防功能,以確保安全,避免憾事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