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性侵示意圖。本報繪製
新北市一名人妻參加尾牙結束後,與陳姓廠商續攤,竟在自家遭性侵,家人聽到人妻呼救報警,陳姓廠商還在警方面前一邊撒鈔票、一邊囂張嗆「我有錢」,她憤而提告,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陳男3年10月徒刑,另要賠人妻與丈夫共120萬元。
檢警調查,2023年1月間,人妻、丈夫、陳姓廠商一起參加尾牙,結束後一起回到自家續攤,陳男竟趁人妻醉倒在二樓客廳時,動手脫褲性侵,人妻驚醒高呼丈夫名字,家人聽見呼救聲,趕緊衝去救人,但陳男拒絕離開,等到員警到場時,陳男還一邊撒鈔票,一邊嗆聲「我有錢」。
陳男應訊時辯稱,自己當時醉酒沒有判斷力,但高院法官認為,陳男並非對外界刺激毫無知覺,況且還能流利溝通對話,顯見精神狀況並無受到影響,最終撤銷原判決,改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10個月有期徒刑。
人妻與丈夫另提起附帶民事損害賠償的訴訟,新北地院不採信陳男出庭答辯說法,最後判他需賠償人妻90萬元、丈夫30萬元,共1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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