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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北健身教練虐童落跑誰凸槌? 檢方:沒裁定怎抗告 法院:新聞都有報

    2025-04-21 19:45 / 作者 侯柏青
    虐童主嫌葉展皓,社群平台都是健身及養狗相關照片。取自本人IG
    綽號「小龍」的竹北健身房負責人葉展皓、葉博爾及鍾姓教練,涉嫌凌虐痛毆一對小姊弟,甚至害弟弟受傷「睪丸發黑」,案經新竹地檢署起訴,在押的葉展皓獲法院300萬交保,法院僅命他到派出所報到,沒有諭知科技監控,葉展皓旋即落跑,引發院檢互槓。檢方指法院未通知檢方蒞移審庭,迄今未送達裁定書;新竹地院則反指,宣示裁定就已發生效力,而且當天就有媒體報導,3月間也針對其他兩名被告部分開庭,檢方不可能不知情。

    葉展皓棄保潛逃,院檢到底是哪個環節把人搞丟了,雙方迄今各說各話,外界霧裡看花。

    檢方查出,葉展皓3人去年照顧這對6歲、3歲小姊弟時,不但動手打人,還體罰小孩並錄下影片傳給友人。去年9月間,葉展皓等人開車載小姐弟到山上痛毆凌虐,還放狗咬人,隔月開車載小姐弟出門後,作勢要丟下弟弟,弟弟嚇得抓住車子不放,導致身上多處及睪丸挫傷。

    檢方2月間偵結起訴後,將在押的葉展皓、葉博爾移審法院並建請從重量刑,法院在檢察官缺席下,逕自裁定葉展皓300萬元交保、葉博爾100萬元交保,另命兩人每天早上10點、下午6點到派出所報到,但毋須配戴電子監控。沒想到,法院3/28傳喚葉展皓開庭,他卻未到,法院查詢後才發現他已出境,遂對他發布通緝,另裁定沒入300萬元保金。

    葉姓健身教練本人飼養很多隻狗,而且黑歷史不斷。取自當事人IG

    竹檢稍早解釋,檢察官2/5起訴當天就將葉展皓移審法院,法院當天未通知檢察官蒞庭,就直接裁定葉男300萬交保、限制住居,另命他按時到到派出所報到。檢方也指出,法院3/19通知檢方開庭時,當天進行的被告其實是葉博爾、鍾姓教練的部分,並非葉展皓,檢方是直到3/28法院傳喚葉展皓出庭未果,才發現他已經逃亡的事實。

    檢方表示,法院在移審當天逕行裁定釋放葉展皓,沒通知檢察官到庭,也沒有送達裁定,導致迄今無從抗告,實感遺憾。

    竹院則反擊說,法官在今年2/5召開移審庭訊問兩名在押的葉姓被告(葉展皓、葉博爾),訊後諭知葉展皓300萬元交保、葉博爾10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及定期向派出所報到之處分,這些都有記明於「筆錄」。

    竹院表示,這項諭知羈押替代處分,已經對外「宣示」而生效,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06條但書規定,「裁定經宣示者,宣示後送達前之抗告,亦有效力」,因此,雖然竹院沒有另外將筆錄送達給檢察官,但本院作成上開處分後,當日就有媒體進行報導,檢方應該知情。

    竹院也堅稱,今年3/19,竹院針對100萬元交保的另名被告葉博爾進行準備程序,檢察官最遲在準備程序前也應該可以藉由閱覽卷證,知道法院對葉展皓和葉博爾做出的羈押替代處分;檢察官如果不服,自然可以依法提起「準抗告」,並沒有「因未將相關裁定送達,致檢察官無從行使抗告等合法救濟」的狀況。


    這起案件儼然「鍾文智案」翻版,究竟是哪個環節漏接,院檢各自解讀。最讓法界人士好奇的是,竹院召開移審庭當天,為何沒有通知檢方蒞庭?而《太報》查閱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迄今裁定也沒有上網,是否重蹈鍾文智案覆轍,不少疑點仍待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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