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侯柏青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停職中)涉詐領助理費,一審去年7/26判她7年4月,為了確保審判執行順利,同時裁定她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全案上訴二審,歷經合議庭聲請釋憲、調資料等程序,境管令已於今年3/25悄悄屆滿,高檢署4/7始緊急聲請境管。高院今天二度召開準備程序庭,高虹安親自出庭答辯,檢方聲請限制出境出海,但辯方當庭打臉表示沒有必要,合議庭評議後將做裁定,全案候核辦。
一審去年7/26認定高虹安涉貪11萬6514元助理費,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一審考量她是前立委及新竹市長,擁有豐富人脈、資源等,因此裁定自判決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高虹安上訴高院後,合議庭今年1月初震撼裁定「停審」並聲請釋憲,合議庭認為,《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牴觸《憲法》明確性原則,與公職人員身分應受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並直接影響裁判結果,為了正本清源解決民代詐領助理費問題,因此裁定停審並聲請憲法法庭解釋。
合議庭的聲請引發外界熱烈討論,但憲法法庭2/7旋即裁定不受理,高虹安案在一波三折後,重回二審續審。
綽號「水母」的前高虹安辦公室公關主任王郁文,將於5、6月出國渡假。侯柏青攝
高院今天第二度開庭,由受命法官郭豫珍單獨進行準備程序,高虹安、綽號「小兔」的時任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時任辦公室主任陳奐宇、綽號「水母」的公關主任王郁文及法務主任陳昱愷等5名被告都到庭。
據悉,北院在去年7/26裁定高虹安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依規定,如果沒有延長,已於3/25屆滿,高虹安目前已恢復可以到國外度假的自由之身。
郭豫珍當庭表示,檢察官已經在4/7向合議庭聲請高虹安限制出境出海,當庭詢問辯方意見。
高虹安低調表示尊重法院裁量,但其委任律師陳建良強調,出境出海是人民的《憲法》權利,而他也解釋,立法院對於請領助理費的行政作業,給予立委相當大的裁量權,而且尊重立委的權限認定,而且高虹安並沒有詐領的犯意,是不是具犯罪嫌疑還有疑慮。他強調,沒有必要限制高虹安出境出海。法官郭豫珍聽取辯方陳述意見後,諭知是否境管將候核辦。
不過,相較於高虹安還得爭取出境,「水母」王郁文則未被限制出境,可以大方出國或坐船到外島,她還透過律師向合議庭表示,因為5、6月有渡假行程,因此無法出庭。高院考量水母的行程後,另考量檢方6月、8月底也有既定案件要處理,因此將最後一次準備程序庭改到7/28再開庭。
高院庭訊結束後,記者問高虹安「有沒有出國計畫?」、「擔心罷免嗎?」,她均不發一語,在幾名支持者的聲援聲中快步離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