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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涉貪二審開庭19分鐘! 法官要求精簡:4分48秒的影片可以講完千年美術史

    2025-04-21 11:21 / 作者 侯柏青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侯柏青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停職中)涉詐領助理費一審判7年4月,全案上訴中,高院合議庭聲請釋憲失敗,今二度召開準備程序。高虹安聲請包括立法院法制局長郭明政、男友李忠庭在內的6名證人,另希望函詢立法院,檢方則沒有聲請調查證據。受命法官郭豫珍呼籲,本案經原審詳細辯論調查,二審開庭須簡單扼要陳述核心,「要像一部影片可以用4分48秒的時間,講完千年的美術史一樣。」

    台北地檢署查出,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民眾黨不分區立委任內詐取助理費46萬30元,將高虹安、綽號「小兔」的時任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時任辦公室主任陳奐宇、綽號「水母」的時任公關主任王郁文及法務主任陳昱愷起訴貪污。

    全案僅高虹安、王郁文不認罪,一審認定高虹安涉貪11萬6514元、黃惠玟5642元、陳奐宇506元及王郁文466元,判高虹安7年4月、黃惠玟2年(緩刑5年)、陳奐宇1年(緩刑3年)、王郁文2年(緩刑5年),陳昱愷無罪。

    高院合議庭認為《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牴觸《憲法》明確性原則,與公職人員身分應受制度性保障不符且影響裁判結果,據此裁定停審並聲請該規定釋憲,但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全案重回高院決戰。

    高院今天二度召開準備程序庭,今天由受命法官郭豫珍獨自開庭,高虹安及4名助理全到庭,檢方由公訴檢察官邱文中、鄧定強硬戰,北檢公訴檢察官廖彥鈞則罕見到二審支援蒞庭。

    時任高虹安辦公室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侯柏青攝

    綽號「水母」的前高虹安辦公室公關主任王郁文。侯柏青攝

    時任高虹安辦公室主任陳奐宇。侯柏青攝


    高虹安聲請傳喚6名證人,除了聲請立法院法制局長郭明政作證以外,另聲請傳喚高虹安男友兼時任助理李忠庭、編制外助理的前國民黨發言人林家興、陳瑄霈、陳宥綸及紀語婕共6人;高虹安另聲請函調立法院資料,確認立委和助理洽談勞動契約的細節,確認立委如果和助理談定薪資,到底是以向立法院申報為主,還是雙方合意為主。

    除了高虹安和王郁文以外,檢察官、黃惠玟、陳奐宇和陳昱愷均未聲請調查證據或傳喚證人。

    受命法官郭豫珍告訴檢辯,大家都是法律人,本案在一審已經進行非常嚴謹的訴訟程序,歷經詳細辯論調查,但二審不一樣,不必再披星戴月的審理。她也表示,下一次的準備程序,希望檢辯陳述攻防核心,檢察官可以扼要陳述,高虹安和王郁文反駁犯罪也講辯論核心就好。

    她打趣解釋什麼是簡單扼要,她形容,一部4分48秒的影片就可以把千年的美術史講得很透徹,檢辯也必須如此精要主張,讓閱聽者可以一目瞭然,講述事實的話建議在5分鐘之內完結;她表示,如果在5分鐘之內都無法說服合議庭,無法讓人在昏昏欲睡中聽到關鍵主張而醒過來,講再多也沒有效果。

    她表示,合議庭預計本案召開4次審理庭,辯方傳喚6名證人,預定每庭詰問2人,每人約30分鐘,她希望辯方能講出打動合議庭的重點,以促進審理期日的效率。她強調,辯方要主張正當防衛、緊急避難都可以,但要聲請調查證據時,必須扣緊是否符合辯論核心。

    郭豫珍表示,考量王郁文5、6月有渡假程序,加上檢方6月、8月底也有要事,全案改定7/28上午9點半再行準備程序,全案約19分鐘就結束開庭。高虹安庭訊結束後未受訪。

    高虹安男友李忠庭二審有機會再出庭作證。資料照。廖瑞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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