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勝北院出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藝人宥勝涉在2016年間對女助理C女「舔耳摸胸」遭台北地院判8月,不得易科罰金,而重判關鍵就是他試圖串證脫罪。最新曝光的判決內容揭露,宥勝曾透過友人用LINE寫信給被害人(以下稱C女)並邀請「視訊對話」,C女拒絕後,宥勝竟二度傳送「交互詰問擬問暨『擬答』電子檔案」、「和解書電子檔案」,試圖在法庭串證。屢次遭拒後,法院也掌握LINE用戶「慈惠Purple」也曾傳訊證人(以下稱B女)求情,而該帳號正巧和宥勝妻子同名。
調查指出,北院1/9開庭進行準備程序時,宥勝未認罪,法官當庭告知宥勝和辯護人預計在3/26開庭詰問被害人C女及B女,但在這段準備訴訟的關鍵時期,宥勝並未閒著。根據C女的訴訟代理人當庭呈報的資料,他在2/19、3/6,曾經兩度試圖接觸被害人C女,但全都碰了一鼻子灰,C女更直接委請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向法院聲請參與訴訟獲准。由於串證計畫未成功,北院3/26進行第一次審理程序,宥勝才當庭坦承犯罪。
宥勝曾因串證遭北院交保8萬元,而他到底做了哪些事?北院也在判決裡將串證的來龍去脈一次曝光。
宥勝出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2/19串證信件全曝光!他不認帳還邀「視訊對話」北院判決內容指出,宥勝在2/19首度透過一名共同友人,用LINE聯繫C女並傳送自己寫的信。
宥勝在信中寫到,「看到B女的文章後,我才震驚的發現原來妳當天的心情是如此驚恐,對此,我真的感到非常愧疚自責,所以在第一時間,即使律師勸我矢口否認,我都違反他們的意思,寫出了道歉文...」。
他另提到,「我很感謝OO(共同友人)願意幫助彼此理解,而不是持續扭曲事實、製造對立,也很感謝C女願意讀這封信,雖然內容對妳來說,很可能都依然是我的一面之詞,但我真的很誠摯的邀請妳
,如果妳願意,我們可以進行一場視訊對話,我開鏡頭就可以,妳想邀請誰也都可以,主要是希望能夠讓妳『用自己的視角』,來感覺我對於每一個問題的回覆,以及在妳收到這些真實的訊息之後,對整件事的發展希望用什麼方式來結束...內心充滿歉意的宥勝」。不過,C女根本沒有意願和宥勝接觸,但3/26開庭時間又即將到來,宥勝竟在3/6再次透過這名共同友人用LINE聯繫C女。
宥勝二度傳話:我被判刑對家人是很大打擊宥勝這次傳送的相關對話內容如下。
「C女很抱歉,又再次打擾妳。透過OO(共同友人)的轉述,我明白妳不願再與我接觸,並希望盡快不再有瓜葛,雖然很遺憾不能當面致歉,但依然感謝妳的聆聽與理解,對於當時的誤會,我真的感到非常抱歉。但在我向律師請教『該如何盡快結束而不再打擾女方時』,律師依照法庭經驗所提出的建議,我可能還是要向妳解釋一下,並直接告知我們律師在法庭上將會提出的問題,好讓妳有心理準備,不用面臨無謂的壓力。在法庭上,因為去年9月我們各自向檢察官提供了一些證詞,所以法官會依照這些內容再次問訊,但究竟要如何回答才能讓我們彼此不用互相攻擊,卻又可以讓法官滿意,儘速審判並結束一切?下面檔案是我們律師所提供的問答建議,如果C女願意參考,並朝這個方向與法官溝通,那彼此的回答就不會違反我們曾經說過的話,也不會再有空間被有心人亂做文章,而導致官司可能必須持續延長」。
「很抱歉這些內容又要再次喚起妳難受的記憶,但如果可以,我們都希望這一次合議庭就是最後一次,希望未來都不用再被不同法官、不同檢察官、或任何人再次問答,重複問答,甚至詳細問答...
當然我很明白,這樣的協調會讓妳感覺我想脫罪,或希望獲判無罪,這是事實,我並不會否認,因為如果我被判刑或留下犯罪紀錄,這對我自己和家人都會是很大的打擊,雖然這或許是我應得的,但在真實的世界裡,我從來沒有勉強或強暴過任何女孩,所以如果我真的因為這個罪名而被判刑,那我也一定會再次上訴,因為我必須對我自己負責,否則我不會原諒自己,這一點還請C女見諒。而律師還有提供另外一個建議給C女參考,就是如果在3/26開庭前,我們可以向法院提供一份和解書,讓法官提前知道『開庭當天雙方並不是想針鋒相對的』,那法官們與檢察官的問答就有機會變得和緩,而不是尖銳惡意到讓彼此都難以圓融說明(尤其當天B女也會出庭,所以如果法官事先並沒有新資訊,那B女的態度很可能會激起法庭上的緊張氣氛...)。」
「和解書是制式版本(所以有講到錢),並且因簡短而有很多法律用語,所以如果C女有哪裡不懂或是想要修改都是可以的。程序是C女只需要確認內容並且簽名,簽署後由我們律師呈上法院,一切都可遠端執行,並在手機上完成即可。雖然和解書只是法官參考的眾多資料之一,但這會有助於開庭氣氛與加速審判,在此提供給C女參考」。
最後,宥勝則是用LINE輾轉傳送了「交互詰問擬問暨『擬答』電子檔案」、「和解書電子檔案」等兩份文件,供C女作為訴訟應答參考。
宥勝涉串證遭北院8萬元交保,離開後不發一語。資料照。呂志明攝
宥勝開庭結束遭北院8萬交保,震驚外界。資料照。廖瑞祥攝
扯!企圖指導法庭問答,和解書竟只列「這些」離譜的是,根據宥勝傳送的「交互詰問擬問暨『擬答』電子檔案」,裡面的內容,除了預先猜測「檢察官主詰問」及「覆主詰問」可能提出的問題以外,也列明辯護人預計「反詰問」的問題及辯護人「異議時點及事由」,甚至將C女針對問題應該如何回答的答案內容,全都記錄在這份檔案裡。
根據宥勝提供的擬答內容表示,「(問:所以妳的掙扎或反抗動作有很大嗎?)答:因為我沒遇過這種情形且有點驚嚇,可能不是很明顯」、「他後來有跟我解釋,他解釋之後,我相信他沒有要對我強制猥褻」、「我當時覺得他是違反我的意願,但我不確定他有沒有強制猥褻」、「...直到這個案件起訴之後,被告(宥勝)有來找我,跟我解釋當時他一開始以為我是同意的,後來他確認我不同意之後,他就停止離開了,所以我相信他沒有要對我強制猥褻的意思。」更令人吃驚的是,宥勝另一份傳送的「和解書電子檔案」中,內容不但沒有承認錯誤並載明應該賠償的金額,居然還反過來約定「二、經甲方(即被告宥勝)說明解釋後,乙方(指C女)了解本事件發生時,甲方不能從乙方之反應得知乙方拒絕之意思,進而為碰觸乙方身體之行為,甲方並於探知乙方拒絕真意後,即停止其行為,甲方實無意圖對乙方強制猥褻之意思。三、承上,乙方現已清楚雙方間存有誤會,乙方願向法院說明上情,並對法院表示應予甲方無罪(或緩刑)之諭知」。從這份檔案的內容看來,宥勝似乎只是純粹要對方幫自己脫罪而已,壓根沒有任何想要彌補對方的意思。帳號同名宥勝妻,「她」也曾傳訊證人求情法院也掌握,在開庭前4天(3/22),有LINE用戶名稱「慈惠Purple」的對象,用LINE聯繫接觸證人B女幫宥勝積極求情,該訊息載明「不確定你是否願意讀這封訊息,但請給我一個機會為我的OO(隱匿)努力,至少讓我有機會跟你們溝通...如果可以,請求你們給我一個對話的機會,他是應該為了他犯過的錯誤好好的向你們道歉的,甚至看你們認為他應該做什麼事情去彌補他的過錯,但這都需要一個機會去討論...真的很抱歉我必須厚著臉皮來請求你們的寬恕,大人該承受的我們絕對不會推卸,但請你們看在OO(隱匿)的份上給我一個和你們協調的機會,真的真的,對你們感到非常抱歉。」
據了解,宥勝妻子的臉書粉專帳號為「Purple 林慈惠」,和該帳號有異曲同工之妙。
法院認為,宥勝原本在準備程序時否認犯罪,甚至還爭執C女和證人B女在檢方偵訊時的證據能力,沒想到,在3/26法院傳喚兩名證人交互詰問前,他竟然再三要求被害人C女見面洽談案情,甚至還將辯護人提供的問答及和解書傳送給C女,並建議她在審理期日按照辯護人擬的內容應答。
法院痛斥,這些回答與C女在偵查中的證詞顯然有所出入,甚至逸脫原先的證詞內容,而這些擬答不只利於宥勝無罪答辯的基礎上,他和辯護人並非單純為了和解才接觸C女或提供相關檔案資料,而是試圖勾串證人讓事實限於晦暗不明,目的明顯是為了讓自己脫免罪責。
宥勝與老婆林慈惠感情甚篤。翻攝宥勝臉書
宥勝想串證,被害人拒配合另聲請參與訴訟獲准幸而C女和B女自始不願意配合宥勝,C女索性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聲請參與訴訟獲准,確保自己的權益。其後,宥勝3/26出庭進行第一次審理程序時,才鬆口坦承犯行。
法院認為,宥勝不當接觸被害人C女,更試圖影響證人的證詞妨害訴訟進行與證據的真實性,妨害法院發現真實,他雖然在最後一刻坦認犯行,但法院已難認定他有懇切悔悟之心,在這段過程中,他再次對C女造成巨大心理壓力及傷害。
C女對法院明確表示,「本案事發至今影響我很大,我很常嚇醒後會很害怕;我不同意給予被告緩刑機會,且我自始至終都沒有與被告和解之意願」。
法院考量宥勝的犯罪情狀和被害人的意見後,不但認為不宜對他從輕量刑,且認定必須讓他執行刑罰作為日後警惕,因此不採宥勝和辯護人的請求,未做出任何緩刑宣告。
這起猥褻案讓宥勝好丈夫、好爸爸的形象大翻船。翻攝宥勝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