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施姓男子毒駕原本被裁定無保請回,高院撤銷發回重裁。示意圖。取自pixabay圖庫
彰化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與警員趙秉逸,4日下午前往28歲施姓男子住處查訪時,遭對方倒車衝撞,所長閃避不及雙腳遭車輪輾過骨折,趙員破窗被玻璃割傷。施男事後被驗出依托咪酯及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檢方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聲押,彰化地院卻裁定無保請回,引發外界批評。經彰檢火速提出抗告後,台中高分院今(6/10)裁定撤銷,發回彰院重裁。
案發在4日下午2時許,警方在埔鹽鄉光明路二段查訪施姓男子時,施姓男子駕車駛入死巷拒盤查,之後突然倒車衝撞員警試圖逃逸,造成埔鹽分駐所長陳國銘雙腳受傷,施姓男子遭逮捕,接受毒品檢測結果為陽性。
施男被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檢方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彰院法官確認為施男先前因他案已向檢方報到,且獲准易科罰金,又持有歸案證明,難認有逃亡拒捕之理由,依現場證據亦無法確認施男是故意衝撞員警,檢方也未具體釋明其有反覆實施之風險,裁定無保請回。
然而,裁定本案的陳姓法官,先前也在一件瓦斯車毒駕案中,裁定肇事的江姓駕駛無保請回,引發民眾不滿,彰化市長林世賢不僅號召市民抗議,還北上監院陳情,檢舉彰化地院縱放毒駕,彰化地院則罕見發聲明澄清,強調絕未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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