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牛排、烤肉時,布滿油花的雪花牛、霜降牛讓人食指大動,但有些肉品可能是「注脂肉」,也就是將油脂注入肉品,製造油脂分布均勻的假象。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告,7月1日起肉品須明確標示「注脂」,並加註「僅供熟食」、「熟食供應」等警語,標示不實者最高可罰400萬元,牛排、燒烤店等餐廳業者也適用。
食藥署今公告「重組肉及注脂肉食品標示規定」,表示注脂肉食品是以畜肉為原料,經油脂或以油脂混加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注入、調理過程製造之產品,容易讓消費者以為是油脂天然均勻分布之原形肉產品。新規定要求販售食品的業者與供應飲食的場所業者,應在外包裝、菜單或標示牌等處標示「注脂」,並加註僅供熟食、熟食供應等警語。
食藥署表示,業者未依上述規定,將違反《食安法》,可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也呼籲消費者選用時,應確認是否為注脂肉食品,食用時應注意或要求充分烹調至熟食,以確保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