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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大法律男扮女裝誘300網友裸聊偷拍 校方:可撤銷畢業證書

    2025-10-03 20:21 / 作者 林佳鋒
    台大法律系洪姓男子涉嫌男扮女裝,誘騙男網友、少年裸聊,校方表示,雖然他已畢業,但情節嚴重者仍可撤銷畢業證書。資料照,廖瑞祥攝
    檢警偵辦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案時,查獲洪姓男子(22歲)就讀台大法律系期間,涉嫌男扮女裝,誘使男網友、少年視訊裸聊,今天(10/3)起訴並求處重刑。台大指出,該生雖已領到畢業證書,但根據台大規定,情節嚴重者仍可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撤銷畢業證書,呼籲受害者與台大性平會聯繫。

    台中地檢署指出,洪男在就讀台大法律系期間,為滿足個人私慾,販售成年、少年性影像營利,他透過Instagram、交友軟體,找尋屬意的成年男子、少年網友,喬裝女性方式攀談,在視訊過程中製造性影像,檢警今年5月前往洪男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住處搜索,查扣性影像6918部,受害者超過300人。

    台大校方對此表示,對於畢業生涉入社會案件深感遺憾,今天接獲知此事後,已進行性平通報,性平會大會近期將審議是否啟動調查程序,並將調查結果送學生獎懲委員會審議。

    台大指出,該生雖已領到畢業證書,但依照「國立台灣大學學生個人獎懲辦法」規定,情節嚴重者仍可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撤銷畢業證書。呼籲案件相關受害人,可直接與台大性平會聯繫(02-3366-9607;gender@ntu.edu.tw)。

    台大提到,針對所有在校教職員工生,將持續推動性平教育宣導,不定期辦理性平教育和法治宣導,113學年度已經舉行19場次,在宣導中多次強調有關性暴力、私密影像外流的防治,今年也特別製作加強性別平等教育的新生指南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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