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2 16:27
台北市一名趙姓男子,去年7月因找不到前妻,竟持刀和汽油到前妻閨密家樓梯間埋伏堵人,隨後持刀將其強押入屋,脅迫對方幫自己洗澡、口交,還持手機錄下性影像。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趙男手段惡劣、且毫無悔意,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8月,民事部分則須賠償被害人 200 萬元,全案可上訴。
2026-02-10 14:45
曾於台北市警局服務的前警察郭昇翰,涉嫌裝針孔偷拍女警、洽公女子、借廁所的路人、精神疾病患者、未成年少女及女同學,受害人數約70人,一審依兒少法、個資法判13年2月;郭上訴後,二審判決今天出爐,有55件《個資法》改判無罪,成罪的15案刑度加總高達13年4月。全案可上訴。
2026-02-05 16:33
台中市一名林姓男子就讀高中時,自不詳網站下載6部含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的影片,並儲存於Google雲端硬碟,被美國「國家失蹤及被剝削兒童中心(NCMEC)」查獲後,於去年4月通報我國警方,全案因此曝光。台中地方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林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6-02-04 19:35
新北黃姓男子在書局等地點偷拍未成年人裙底,一審依「拍攝兒少性影像罪」判刑2年、緩刑5年,但二審大翻盤,改依較重的「違反意願拍攝兒少性影像罪」判刑4年2月。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合議庭認為到底適用較輕還是較重的規定有爭議,提請大法庭討論。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今(2/4)日裁定,「單純偷拍」是被害人「沒表示同意」,不涉及壓抑兒少的意思自由,不應視同「違反意願」拍攝,因此應適用較輕規定。
2026-02-04 10:58
鄭姓現役軍人日前在IG結識一名少女,兩人在停車場發生2次性行為,鄭男還拍下私密影片留存。少女母親得知後大怒提告。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拍攝性影像罪判處鄭男1年4月、緩刑5年,還要賠償100萬元。可上訴。
2026-01-30 14:14
台南一名在安親班擔任老師的張姓男子,趁班上女童午睡時以手伸入女童內褲碰觸下體,去年9月一名女童填寫「性平學習單」時揭露此事,檢警偵辦發現張男6年來對約30名女童偷拍、強制猥褻,今依《刑法》、《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等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2026-01-29 20:21
已婚的前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助理員楊仁碩,被查出犯下20多年前的3起持刀性侵懸案,卻因超過10年追訴期而僥倖脫罪;但他另涉侵占友人皮夾及用手機偷拍的兩女性影像檔,被判5月確定。桃園市政府將他移送懲戒,懲戒法院揭露他工作表現不佳且平時傲慢蠻橫,還曾故意用肩膀撞同仁嗆「不然你要怎樣」,擔任公職態度惡劣,今天重懲「免職」,讓他丟掉鐵飯碗。可上訴。
2026-01-27 14:53
甯姓攝影師從社群網站取得多名女子的照片後,利用AI技術合成不實性影像,傳送給林姓男子PO到網路上,事後有5名女子發現提出告訴,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甯男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等罪,依法起訴。至於林男因已死亡,檢察官處分不起訴。
2026-01-27 12:04
北市一名資深樂團攝影師甯姓男子,涉嫌利用AI深偽技術(Deepfake),將至少5名女樂手照片合成至不實性影像,並投稿至社群平台X帳號散布,導致5名被害人名譽和隱私權受損。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個資法》及《刑法》不實性影像、散布猥褻影像等罪嫌提起公訴,另名死亡的林姓共犯,則依法作出不起訴處分。
2026-01-18 10:49
台南市一名王姓青年,去年(2025)3月潛入某大學女廁偷拍,當場被發現報警,沒想到王男被法院判刑後,當年度6月又故技重施想偷拍,被警方逮到送辦,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王男惡性不輕,竟短時間內二度犯案,最終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但為避免再犯不得緩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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