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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服法》三讀! 勞動部:3000名雇主可直接申請遞補移工

    2023-04-21 12:37 / 作者 徐筱嵐 / 記者
    立法院院會4/21三讀通過就服法第58條,產業移工遞補等待期縮減為3個月、家事移工縮減為1個月,勞動部估有3000名雇主可馬上受惠。資料照
    立法院今(4/21)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規定,未來雇主遇有移工行蹤不明時,產業雇主遞補新移工的等待期由6個月縮短為3個月;家庭看護移工的雇主的等待期由3個月縮短為1個月。勞動部預估修法後,約有3000名雇主可立即申請遞補新移工,家庭雇主約1000名、產業雇主約2000名。

    另外,家庭看護移工與雇主合意轉換新雇主或工作,經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超過1個月、未由新雇主接續聘僱,雇主也可直接申請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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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近年人口結構快速變遷,每年工作人口減少18萬人,且國人就業觀念及習慣均已改變,移工一旦行蹤不明,人力未能及時遞補,將影響產業缺工及家庭照顧需求。經過立法院跨黨派多位委員提案修法並於今日三讀通過,大幅縮短失聯移工遞補等待期,以回應產業及家庭人力需求。

    為協助產業移工失聯後遞補等待期間的人力需求,發展署將提供雇主客製化媒合服務,運用僱用獎助及就業獎勵等多項就業促進措施,服務雇主3個月內遞補等待期的人力需求;而家庭看護移工雇主,在1個月內遞補等待期內,發展署將加強宣導使用長照2.0服務資源,被看護者如經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長照需要第2級以上者,均可申請長期照顧及喘息服務。

    勞動部說明,就服法第58條未來修正生效後,符合遞補資格條件的雇主,可在規定等待期間過後立即申請遞補,勞動部將配合明定申請遞補新移工的程序規定,特別是外籍家庭看護工失聯逾1個月,或是雇主與家庭看護移工雙方合意轉換經廢止聘僱許可逾1個月,兩種情形皆可申請遞補新移工,盡速補足所需人力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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