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企業或公司在疫後陸續恢復尾牙或春酒,勞動部提醒,若發生性騷擾事件,雇主有責任防治。取自PAKUTASO
疫情過後、農曆年末將至,各大企業陸續恢復在春節前、後舉辦尾牙或春酒活動慰勞員工。勞動部表示,雇主舉辦尾牙或春酒活動,與職務有相當的關連性,若在該場合員工間發生性騷擾事件,雇主應負性騷擾防治的責任;過去曾有雇主因未及時啟動相關處理,遭開罰10萬元。
疫情過後,迎來首個尾牙,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提醒,勞工參加雇主舉辦的尾牙或春酒活動,若員工間發生性騷擾事件,雇主知悉之後,應依照《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款規定,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妥善積極的處理。
黃維琛指出,尾牙或春酒都是由雇主辦理,視同執行職務上有相當的關連性,屬於防治性騷擾的範疇,所以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過去曾有勞工在尾牙活動中遭性騷擾後申訴,但雇主認為尾牙是下班後的行為,並未啟動相關處理,以及後續調查或協助幫忙,接獲檢舉後,依法處10萬元的罰鍰,並要求後續改善。
黃維琛也補充,新修正的《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職場性騷擾防治的新制度,即將於今年3月8日上路,新制強化雇主防治責任,要求雇主無論是受僱者提出正式申訴,或是聽說、透過傳聞而知悉性騷擾的情形時,都要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若有疑問,可向地方主管機關詢問或尋求協助辦理防治職場性騷擾的措施。
黃維琛強調,企業無論規模大小,雇主只要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情形,就要積極處理,提供受僱者免遭受職場性騷擾疑慮的工作環境,建議雇主在舉辦相關活動前,提醒員工注意職場人際互動的分際,避免發生性騷擾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