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LOGO。吳馥馨攝
金管會公布自9月1日起新青安貸款撥款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財政部今天表示,將配合督導公股銀行積極協助申辦貸款,公股銀行受理新青安貸款已核貸尚待撥款達1萬2923件、金額約1257億元,原預估撥貸時間約0.5個月至4個月,撥貸時程可望加速。
財政部國庫署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副署長林秀燕說明,將配合督導公股銀行積極協助民眾,並完善貸前徵審及貸後管理,並應優先承辦民眾「首購」、「自住」及「已承諾」之房貸申請,確保銀行信用資源用於自住購屋。
財政部表示,督導公股銀行自112年8月配合推出新青安貸款,截至114年7月底止,已協助47萬4,234戶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核貸金額達2兆4,412億餘元,其中新青安貸款累計核貸12萬9,464戶,核貸金額9,994億餘元,其中未滿40歲貸款戶數占整體核貸戶數比率約7成。
財政部表示,114年7月底青安貸款逾放比率為0.04%,低於本國銀行同期房貸逾放比0.08%。公股銀行辦理新青安貸款徵審,係依據「5P」原則及「防範投資客炒房及人頭戶申貸機制」等徵授信規範辦理,綜合評估貸款實際用途、整體信用及收支負擔等財務能力後,決定是否核貸及核貸條件。
財政部強調,為確保新青安貸款符合自住目的,公股銀行持續優化核貸作業,對於轉租、人頭戶、涉營業行為等非自住者,均追回補貼利息及調整貸款條件等措施,將持續滾動加強查核未符購屋自住目的貸款,截至114年7月底已追回5,421件,收回利息補貼金額1億348萬餘元,以杜絕民眾不當申辦新青安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