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陳品佑攝
配合「兆元投資國家發展方案」及「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計畫」推動,金管會今天表示,擬修法擴大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並放寬保險業投資適用門檻金額和適用範圍,這次放寬保險業投資基礎建設的案源,像是再生水、資料中心、倉儲設施、都更和廢棄物處理等行業都可入列,由於投資總額從10%提升至15%,預估預計可多帶進1.63兆元投資基建。
目前6月整體保險投資於公建總額達6232億元,佔資金總額的0.46%。金管會表示,雖然放寬保險業投資基礎建設投資限額,但對於被投資事業持股上限45%, 董監不能超過2/3的席次,單一投資上限仍不可超過5%持股和董監持股。修法後,預計最10月上路實施。
金管會也說明,為強化保險業投資前適法性評估及相關申請核准書件完整性,以及確認被投資對象資金運用範圍符合規定,增訂保險業報經主管機關核准時應檢附書件。
為明確已核准投資案需重新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及後續重大變更事項報主管機關的管理機制,參酌保險業投資保險相關事業規定,明定投資案如有重大變更事項,保險業應於事實發生後一定期間內檢具相關書件向主管機關申報。
另配合具獨立性董事法制作業調整及擴大保險業辦理公共投資範圍,金管會也調整保險業派任被投資對象董事、監察人及該對象設置具獨立董事異動時函報備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