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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稅2.0讓獨立產權車位喪失自住優稅 財長莊翠雲允諾統一函釋

    2025-05-15 11:51 / 作者 吳馥馨
    財政部長莊翠雲,資料照。周永受攝
    今年是房屋稅差別稅2.0首次申報,但民眾傳出若民眾持有獨立產權停車位,就會收到2張稅單,一張屬於自住房屋稅1.2%,但另外會以2%非自住稅率來計算車位的房屋稅。對此,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獨立產權車位應與一般車位一致,皆是主建物的附屬建物,適用1.2%的自住稅率,財政部會發出統一函釋,讓各地方政府依偱。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審查財政部相關預算解凍案,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提出民眾陳情,有民眾向其反應,因持有獨立產權停車位,收到2張房屋稅單,一張適用自住房屋稅1.2%,獨立產權車位則按2%非自住計算房屋稅,是否有失公平。

    莊翠雲坦言,財政部有掌握到新北市對獨立產權車位而失去房屋稅自住稅率的案例。一般言,民眾設戶籍一定會設在主建物內,以致車位變成非自住房屋稅率。而財政部認為,主建物若為自住,車位是附屬建物,不論是否另有建號及產權,都應該跟隨主建物一起適用自住房屋稅率1.2%。

    莊翠雲表示,財政部將主動發布函釋,讓地方政府遵循。她也說,由於今年是房屋稅2.0首度開徵,過去採各縣市歸戶,今年採全國總歸戶,因此各地方政府才會有些不同認定;財政部會持續收集資訊,並有寬管期限,待報稅完後會進行全國總檢討,讓大家認定一致,避免紛擾。

    至於若已收到稅單,不繳會不會有滯納金?莊翠雲已台北市為例,若已收到稅單,會重開稅單,繳納期限也會往後延後,民眾別繳交第一張稅單,改繳第二張稅單即可。財政部也會在函釋中說明,若與函釋內容不一致要重開房屋稅單,並重新計算繳納期限。

    李彥秀也陳情,有民眾反映,雖然財政部已放寬二等親內皆可申請身心障礙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但認定標準為「設籍」。但為了「設籍」享免牌照稅優惠,卻必須放棄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她建議身心障礙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不要只是「設籍」來判斷,可有其他彈性認定標準。

    莊翠雲則說明,自住房屋稅率不限本人,也可以是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至於身心障礙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必須有客觀的認定標準,目前採二親等內戶籍制。至於個案遇到的問題,財政部會參酌個案狀況再予以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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