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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碳費草案出爐!企業有AB版選擇 工總憂:費率偏高不利企業低碳轉型

    2024-10-07 15:58 / 作者 徐筱嵐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舉行第13屆第1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理事長潘俊榮致詞。陳品佑攝
    環境部今(10/7)召開第6次碳費費率審議會拍板正式費率,一般費率起徵價每公噸300元,優惠費率A、B方案分別為50元和100元。對此,工總發布三點聲明,一是建議費率偏高,不利於產業低碳轉型;二是全盤評估對個別產業的承受能力及通膨影響;三是碳費規劃並未與台版CBAM同步,應儘速實施。

    環境部第6次碳費費率審議會決議,一般費率每公噸300元,若企業選擇最高標準的自主減量計畫,選擇國際減碳最高標準之行業別指定目標、優惠費率A每公噸為50元,而對應技術標竿指定目標優惠費率B為每公噸100元;預計今年10月底前預告碳費費率、明年元旦生效,而明年先試申報,到2026年正式收費,之後每兩年進行檢討和調升,預計2030年調高到1200元到1800元。

    全國工業總會隨即發布三點聲明,一是各產業對碳費的負擔能力差異頗大,且景氣循環及產業執行減量措施需成本投入,應讓企業將資金留作低碳轉型投資,碳費費率不應過高;且這次建議費率(一般費率每公噸300元,優惠費率A為每公噸50元,優惠費率B每公噸100元)仍然偏高,不利於產業低碳轉型。

    二是碳費制度設計不僅影響產業,更應通盤考量對經濟、社會的衝擊,碳費費率偏高,加上基本工資、電費等成本同步調升,對產業形成沉重負擔。政府在最後決策前,應對個別產業的承受能力及物價上漲的影響,做全盤性的評估。

    三是目前碳費規劃並沒有與台版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同步,沒辦法對國外進口高碳排的產品課稅,無異於鼓勵進口國外高碳排產品,不但傷害台灣相關產業,更無助國內達到淨零碳排的目標,呼籲政府應儘早實施台版CB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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