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出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男子林秉樞涉暴打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起訴,但他逃過私行拘禁重罪,法院一、二審均依傷害、偽造文書等罪判處2年10月,僅傷害罪判8月須入監,因他和高嘉瑜都沒上訴而定讞。由於林秉樞曾遭羈押226天,檢方目前計算,經折抵後他最多再關18天可出獄,新北地檢署已囑託台中地檢署代為執行,預計中秋節後傳喚到案。至於可易科罰金部分(預估約78萬元),據了解,新北檢也囑託台中地檢署執行,已通知他到案,但尚未收到他聲請易科罰金的請求。
檢方調查,林秉樞2021年9月和高嘉瑜交往期間,涉趁視訊偷拍9張私密照,而他懷疑高和前男友馬文鈺有聯絡,竟指示女秘書到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賴清德等人的臉書粉專留言,誣指高嘉瑜和有婦之夫有染、介入同學家庭等。
林秉樞除了誹謗高嘉瑜,同年11月11日深夜,還將高嘉瑜軟禁在他長期租住的新北市板橋區飯店,不但用言語羞辱並痛毆她,還威逼裸體下跪並強錄「假自白」想陷害馬文鈺。同月,林秉樞不滿賴清德沒出席其母的告別式,發狂扯高的頭髮逼她在靈堂磕頭道歉。獲悉《鏡週刊》即將曝光暴力案,林又恫嚇高「我如果沉船了…啊妳猜會怎樣」、「不要相互毀滅、不然我們會一起死」。
新北地檢署當初依《刑法》私行拘禁、恐嚇、傷害等多罪起訴林秉樞,法院判林秉樞2年10月,但僅有傷害罪判8月恐須坐牢,其他罪名均可易科罰金,林秉樞躲過私行拘禁重罪,折抵羈押期和可易科罰金的部分,至多只須進去蹲14天。全案部分罪名可上訴,部分罪名不可上訴。
高院審理後,原本追加林秉樞涉嫌《刑法》319-1條第一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全案改採不公開審理,不過高院最後駁回上訴,讓外界跌破眼鏡。
林秉樞委任律師聆判後轉述,林秉樞對於本案造成社會資源、司法資源耗費,以及對於被害人高嘉瑜,再次致上最誠摯最深層的歉意。
高院證實雙方都未上訴,全案已定讞。據悉,高嘉瑜和律師團考量林秉樞私行拘禁罪一、二審無罪,受限《刑事妥訴審判法》規定,上訴成功機率低,因而未上訴;林秉樞則接受判決結果未提上訴。
全案定讞後,負責執行的新北地檢署考量林秉樞家住台中,因而囑託中檢執行,檢方預估中秋節後傳喚他入監執行。不過折抵刑期部分,由於有大、小月之分,檢方執行科目前估計,林秉樞可能入監的日數為17或18天。
關於他被判得易科罰金部分,這部分由於也會出現大、小月的分別,目前預估他約需繳78萬元,但實際金額須以執行科實際計算為準。據了解,新北檢也囑託台中地檢署執行,也已通知他到案,而林秉樞尚未提出聲請易科罰金聲請,依規定,他可以拒絕易科罰金,選擇入監折抵,即使他提出聲請,檢察官也有權駁回,直接命他入監。
發稿 : 09:04
更新 :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