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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浩宇2022年將可繼續參選桃園市議員?主管機關這麼說

    2021-01-22 18:18 / 作者 李英婷

    民進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1月16日投開票,選舉人數逾32萬人的中壢,以8萬多票罷免成功。中選會今(1月22日)正式公告,王浩宇即日起解除職務,4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另,由於王浩宇所剩任期不足兩年,且桃園市議會議員缺額未達總名額二分之一,因此將不再補選。




     



    針對《公職人員選罷法》關於被罷免者「4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的定義,引發討論。以前高雄市長韓國瑜被罷免為例,內政部、中選會曾對「同一公職」作出解釋,所指為「原有職務」。因此,韓國瑜2022年選戰僅高雄市長不能參選,其他直轄市長或其他公職,韓國瑜依然能代表參選。



    不過,對於「4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所指為王浩宇4年內不能當中壢選區的桃園市議員候選人,還是皆不能成為任一桃園市選區議員候選人?內政部、中選會卻出現意見不一致。





    王浩宇被罷免後,4年內不得參選桃園市議員或僅不能參選中壢選區引發討論。(圖/王浩宇臉書)



    中選會:王浩宇2025年前不得參選桃園市議員



    中選會指出,此處所指「同一公職」,是指被罷免人4年內不得參選其「原被罷免之『同一公職』。例如,王浩宇罷免案通過後經公告,則自解除職務之日起,4年內不得為「桃園市議員候選人」。但「同一公職」以外之不同公職,或者參選其他直轄市議員,中選會稱「則尚不受該法之限制」。



    不過,中選會也留有但書,強調《公職人員選罷法》法律主管機關是內政部,中選會僅是執掌該法的選務機關,因此相關法令解釋仍應依內政部回應為主。



    內政部:王浩宇僅不得參選「中壢區」市議員



    內政部則表示,由於區域立委、縣市議員常會有同一縣市內有多個選區的情況,與縣市長不同,因此內政部對立委、縣市議員的「同一公職」定義是指「同一選區」。換言之,王浩宇是桃園市議員第7選區(中壢區)罷免,未來4年內不能再參選中壢區的市議員選舉,但若前往桃園市其他選區參選市議員,或是到其他縣市、直轄市參選,就不受限制。



    但,內政部也強調,由於市議員被罷免「史無前例」,相關法令解釋尚待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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