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洪申翰於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中說明《勞保條例》修正重點。行政院提供
廣大勞工關心的勞工保險財務問題,今(11/20)日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第69條修正草案,政府每年撥補及負最後支付責任入法,且要至少每3年檢討財務,確保制度穩健運作。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本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勞動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卓榮泰指出,勞工保險是勞工最重要的退休保障制度之一,為穩定基金流量,政府自2020年起,開始逐年編列預算撥補勞保基金,撥補金額持續增加,搭配多元投資,基金規模已達1.2兆元,顯示政府撥補對勞保財務有正面助益。本次修正將政府現行每年撥補之作法,以及負最後支付責任之立場入法明定,展現政府確保勞保制度穩健運作的決心與承諾。
勞動部指出,該法案修法重點包括:1.定明政府撥補為勞工保險基金來源,其金額於本條例本次修正施行後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政府財政及勞工保險財務狀況,每年編列預算撥補之。2.勞工保險財務應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本條例本次修正施行後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定期檢討。
由於昨晚行政院臚列的院會討論案並未包括此案,後來才加入,引人關注為何臨時提出該修正案,對此出席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的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勞動部和行政院持續研議《勞保條例》修正,不算是突然的狀況。面對國會當前的情況,行政部門要保持靈活、主動說服社會和國會,將各類人民需求考慮進去,是行政部門必須要做的事情。
對於至少3年檢討一次健保財務,洪申翰說明,這主要是因為現在的勞保基金精算報告,就是以3年為一次的週期,所以這3年是對準這個計算報告的周期。
有媒體詢問是否會調整多年未調的勞保投保級距?洪申翰回應,社會上的確有這樣的聲音,但也需要綜合考量級距調整可能對勞保財務的影響,因為勞保基金財務狀況還是需要優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