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楊文琪攝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1/19)日召開聯席委員會億,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在完成詢答並經朝野協商後,行政院編列的270億元特別預算全數通過,不過有36項主決議要求相關部會於1至3個月內向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該特別預算案將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需交由黨團協商。
為協助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造成災害的地區早日復原重建,行政院依立法院10月31日三讀通過的《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案。行政院主計總處於報告中指出,特別預算歲出編列270億,2015至2030年分別編列38、86、86、41、10及9億元。
主計總處指出,各機關編列狀況分別為經濟部91億元、交通部44億、農業部43億、環境部42億、內政部28億、原民會5億,工程會與衛福部各編列1億元,預備金編列15億元。歲出所需財源270億元,全數舉借債務支應。
經過朝野立委質詢與官員答詢後,下午進行立委預算提案朝野協商,由於委員對預算案編列的金額並無其他意見,且提案多為要求相關部會針對某事項進行說明,因此,36項提案僅花20分鐘便完成協商。
朝野協商後主席李坤城宣布,「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114年度至119年度除照協商通過外其餘均照列,另債務之舉借,隨同協商結論減列數調整,歲出預算別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114年度至119年度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需交由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