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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分科測驗遇颱風延期 若考生居住地13、14日停課可補助交通住宿

    2026-07-10 13:43 / 作者 綜合中心
    受到巴威颱風影響,大學入學分科測驗順延至7月13至14日。示意圖。廖瑞祥攝
    受到巴威颱風影響,大學入學分科測驗順延至7月13至14日,大考中心指出,如有考生因居住地之行政區受颱風影響復原不及,而於13日、14日仍停課,須提早前往應試地點衍生的交通、住宿費用,可檢附單據申請補助,平日住宿上限為新台幣3500元。

    大考中心發新聞稿指出,依氣象預報,巴威颱風於7月10日至11日影響臺灣最劇,大考中心依據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於7月7日下午召開「115 學年度分科測驗試務重大事故應變小組會議」決議,115分科測驗順延至7月13日至14日舉行。

    大考中心表示,惟若考生居住地所在之行政區因受颱風影響復原不及而於7月13日、14日停止上班上課,致考生需於考試當日提早出門前往應試地點所衍生的交通,或考試當日前一日於考場學校附近住宿所需之額外經費支出,考生得於考後檢據相關證明與單據,向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申請補助。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
    (一)居住地區位於7月13日、14日公告停班停課地區之考生
    (二)於考試當日確實到考之考生
    二、檢附之憑證:
    (一)考試當日前一日提前住宿於考場附近之考生,可檢具住宿費發票、收據或支出憑證,及前往住宿點之交通費發票、收據或支出憑證。
    (二)未提前住宿於考場附近之考生,可檢具考試當日之交通費發票、收據或支出憑證。
    (三)檢附之憑證請開立或填寫統一編號:76905934;抬頭: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三、申請方式:
    (一)填寫「受巴威颱風影響考生交通及住宿費補助申請表」(如附表
    (二)檢附相關單據正本、考生身分證/居留證正面影本、匯款所需存摺封面影本
    (三)郵寄或親送至本會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地址:106032 臺北市大安區舟山路237 號)
    四、申請截止日期:
    115年8月31日(一),以郵戳或其他等同有效的寄件憑證為憑

    大考中心補充,本項補助,將依實際支出金額計算,惟住宿費部分,以參照行政院《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公務人員國內出差住宿費上限為原則,平日為3,500元、假日為4,500元 。如有相關問題或其他特殊情況,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中心(電話:02-23661416轉608)或所屬考分區(詳見7月7日公布之試場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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