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7/4)三讀通過《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刪除萬年條款,委員只能連任一次。李政龍攝
立法院今(7/4)三讀通過《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刪除萬年條款,明定公平會委員只能連任一次:另外也通過,因立院不同意導致人事同意權未過關,或委員出缺等原因導致委員人數不足額時,行政院長應於三個月內補足提名。
去年7月16日,立法院已先三讀通過《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將NCC委員改為「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並且刪除萬年延任規定。
今在三讀通過《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明定公平會委員僅能連任1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倘若立法院不同意導致委員人數未達足額,行政院長應該在3個月內補足提名,草案也明定新法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