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直播恐影響實施中的國民法官案件。模擬示意圖。翻攝自嘉義地方法院
民眾黨立院黨團近日強推「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案件」法庭直播,全案逕付二讀,法界無不痛批修法草率,呼籲立法院「懸崖勒馬」。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召開公聽會,與會專家學者多數對法庭直播仍存有高度疑慮,司法院也正式表態反對,並喊話立法院暫緩審議修法提案。司法院強調,司法的公開透明不應凌駕於「公正審判」之上。
司法院表示,身為《法院組織法》主責機關,有職責提出良善的司法給付。
司法院指出,在2017年的司改國是會議以後,司法院曾對「法庭直播」議題進行嚴謹的政策評估,司法院當時委託學者做專題研究,內容包括歐洲主要國家、英美加及日本等國立法例,也另行邀請審、檢、辯及專家學者等焦點團體召開研討會、數次公聽會及組成法規諮詢會議。司法院歷經廣泛深入的研究後,考量直播爭議很大,更難以排除「妨害公正審判」疑慮,鑑於無法獲得「利大於弊」的結論,並未貿然採行。
司法院指出,立委這次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再掀起該議題,不過,這次提案與當年(2017年、2018年)的時空環境相比,現今數位資料傳播、重製技術顯得更簡易普及,而且「自媒體」盛行,AI生成技術的發展速度,遠遠超過「去偽驗真」技術的精進,這些都導致法庭直播可能產生的弊病疑慮,更超越以往。司法院表示,本次修正案「逕付二讀」,因而無法在立法院委員會裡充分討論,然而近1個月來,包括司法實務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律師)、依賴司法審判捍衛權益的弱勢團體(婦女、兒少)及協助發現真實的鑑定人團體(法醫學會)及法律專家學者所組成的學會、促進人權保障的團體、個人,紛紛表達反對、保留或要求暫緩立法,這是歷來司法制度立法程序「少見的強大共識」。
司法院指出,立法院今天召開公聽會,與會法律實務專家、學者及焦點團體對於法庭直播仍有高度疑慮,與會人士認為,可能阻礙證人、鑑定人的到庭意願而無助於真實發現,而且,訴諸輿論將危及公平審判,最終傷害司法公信力。
司法院指出,法庭直播恐過度侵犯法庭參與者隱私權與人格權,卻欠缺合憲基礎,目前對於法庭直播仍缺乏有效、妥善管制及救濟機制,而法庭直播的預算花費也不符成本效益,種種面向都存有重大疑慮。換言之,從2017年的司改國是會議召開以來,各界對於法庭公播之爭議及疑慮,至今依然存在。
司法院強調,有義務維護公正審判並確保每位訴訟參與人的正當權益,自然應該審慎看待各界對於貿然採行法庭直播造成的擔憂。「司法公開透明的目的是為了達成公正審判,而不應凌駕公正審判。」司法院認為,我國現行法已有「法庭公開旁聽」、「全程錄音」、「裁判書公開」,以及「重大刑案採行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等制度,已經足以達到司法公開透明及監督審判的目的,而且,先進國家多數不允許法庭直播,其他法治先進國家也是以「公開審判」確保司法的公開、公正,和我國作法一致。司法院表示,基於上述理由,司法院現階段無法贊同法庭直播,也對倉促立法表達深切憂慮,建請立法院「暫緩審議」法庭直播修法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