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光40號演習實兵演練第二天2024.7.23於花蓮空軍基地一號棚廠內,實施戰傷救護中大量傷患應處的課目,其中包括傷患檢傷、分類及後送作業演練,國軍的新型悍馬救護車已配備滑軌,方便將傷患擔架送上車執行後送救治。郭宏章攝
網路論壇日前出現一名高中生發文,表示自己從小就擁有中華民國籍,但卻因為出生在南京市,就被國防醫學院醫學系取消錄取資格。國防部今天(5/07)表示,這名軍校考生於民國98年(2009年)申設戶籍時同步宣布放棄中國大陸籍,獲准在台定居,並不符合「設籍滿20年」規定。國防部也表示,未來該生符合規定之後,仍可報考國軍相關班隊,實現從軍夢想。
一名就讀台灣師大附中數理資優班學生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說,自小立志成為急診醫師,因為去年9月聽取國防醫學院校園演講後決定報考,並願意簽下10年以上的軍醫義務。他在今年1月報考學測,順利取得申請資格,沒想到在3月14日收到撤銷錄取資格的通知,理由僅一句話:「出生南京市,未入本國籍滿 20 年,不符報名資格」,引發外界國防醫報名制度公平性的質疑。
這名高中生在文中表示,其父母當時在南京工作,因此他出生在南京市,從小在台灣長大也擁有中華民國籍,也沒有中國大陸戶籍。高中生還說他今年剛滿18歲,「我是2歲回台的,豈不等於我要22歲才能申請國防醫?」
國防部回應,青年學子報考國軍各招募班隊,須經甄選會進行在台設籍、安全調查等審查程序,合格後始可報名。軍校招生簡章訂明,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並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依據「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第19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須設有戶籍滿20年,始得報考入學。
國防部進一步說明,依大陸委員會函釋,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第1款規定,在中國大陸出生,身分原係中國大陸人民,在台設籍後,始轉換身分為臺灣人民。
針對此案情況,國防部表示,經移民署4月17日查復,這名考生為南京市出生(母親為陸籍),98年申設戶籍時同步宣布放棄陸籍,並獲准在台定居,故不符「設籍滿20年」之規定。未來符合規定後,仍可報考國軍相關班隊,實現從軍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