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資料照。廖瑞祥攝
台北地檢署追查京華城收賄案,在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行動硬碟扣到「小沈1500」記載,加上沈慶京指示秘書提領1600萬元現金,成為檢方認定柯文哲收賄的關鍵。但台北地院昨(4/10)開庭審理京華城案,沈慶京律師團當庭表示,沈慶京領出鉅款是想「還債」,他們希望找到兩債主來作證。檢方反轟,本案起訴3個多月,怎麼可能現在才提出這證據?「沈習慣用現金交易,因為事後很容易卸責矯飾!」
北檢認定,柯文哲除收受沈慶京包裝成政治獻金的210萬,另收下1500萬元賄款,藉此協助京華城從560%容積違法提高到672%容積,最為關鍵的證據,是在柯文哲住處查扣一個舊的行動硬碟,裡面的EXCEL檔記載「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
此外,沈慶京的秘書在同時間分別臨櫃提領1600萬元,而北市府也巧合地在同時期核發京華城建照。這些證據全都指向一個結論,柯文哲確實收受沈慶京1500萬元賄賂。
柯文哲到部立台北醫院就醫。資料照。廖瑞祥攝
1600萬給了誰?沈慶京突然多出2名債主沈慶京的律師於昨(4/10)天當庭表示,檢方查扣的EXCEL檔案,雖然有記載1500萬元,但錢並不是沈慶京的。當時沈慶京提領的1600萬元,其實是拿去還債,但這兩名債主目前還在確認他們的真實姓名及年籍,如果找到人,律師將聲請傳喚作證,「我們可以證明沈慶京是把錢拿去還債,但我們還在找人。」檢方則認為沒必要傳喚債主,強調本案起訴已經3個多月了,質疑沈慶京為什麼到現在才提出這項證據?而且他也無法當庭表達真實姓名是誰?待證事實為何?也沒說借款原由、交付時間、在場人和方式,檢方請法院要好好判斷這些錢和本案1500萬現金流向有什麼關係?檢方還加碼抨擊說,沈慶京習慣用「現金」的方式完成交易,而這方式很容易淪為「事後卸責矯飾」的方法。律師則不滿地說,檢察官多次搜索威京,相關紀錄都早就被檢察官查扣了,辯護人和沈慶京私下確認過去文件、還原電磁紀錄才找到證據。「檢察官如果提早發還被查扣的電磁紀錄就不會這樣了。我們還原需要相當時間,如果檢方有疑問,建議透過交互詰問的方式處理。」
開撕林欽榮!沈慶京:我們被某些官員坑了律師團提出金流關鍵事證,而沈慶京的腦袋裡另有想法。他突然告訴法官,他還想自己傳3個證人,而且想要「親自訊問」對方。「要傳這3個人是想證明,京華城是受害者,怎麼最後會變成被圖利者?我們被某些官員坑了,才會變成行賄的被告。」
沈慶京說,他想要傳喚的第一個人是公司的前法務人員宋堃仁,宋已經離職了,但據他了解,宋目前受到脅迫不敢出面。
他接下來又扯到當年擋他容積率的前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竟聲稱「林欽榮有一名教授級的白手套」,沈慶京表示,「檢察官不先調查對我們有利的證據,竟然黑白顛倒,宋堃仁現在避不見面了,傳喚他會有助於了解,檢察官當初是如何惡劣的對我們,簡直無法無天到大家沒辦法想像。」沈慶京越講越嗨,還提到20年前曾被一個前北檢檢察官陷害的往事….法官旋即制止說,「這與案情無關,不要去講20年前的事情。」
前政務委員張景森,為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的都發局長。資料照。陳品佑攝
傳張景森的背後千絲萬縷沈慶京被打斷後仍然自顧自地說,他第2個想傳喚的人是(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的都發局長)張景森,「當時京華城在蓋的時候,北市府保證我們有120284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是永久的,那是阿扁當市長的時代,時任都發局長就是張景森,林欽榮是他的屬下。一個副市長,有什麼權利做變更?他是利用了都委會的共識決,林欽榮當時叫張景森只能報(准)一次樓地板面積,所以京華城拆掉重蓋以後,保障樓地板面積竟然沒有了…」
沈慶京還說,他本來也想傳時任官員郭瑤琪,可惜郭過世了,但他馬上交出第3個名單,希望傳喚在集團擔任獨董的葛樹人(民眾黨智庫人員)。
沈慶京提起葛樹人,還講了一段秘辛。沈慶京說,他某一次問葛樹人「聽說你參加民眾黨?」,葛樹人回「我當國策顧問啊」,然後反過來追問沈「柯文哲將京華城從392%容積恢復到560%,你有沒有行賄?」沈慶京當時回應他說,「柯P人不錯,真的不錯,他都沒有暗示我,什麼都沒有要求。」葛樹人則回他說,他也覺得阿北不錯,就是因為這樣才去參加民眾黨。沈慶京說,他決定冒著風險找葛樹人來作證,證明當初是問心無愧的。沈慶京提到要找柯文哲幫忙作證,因為當時他向柯文哲陳情,柯文哲還問他,「為什麼不一起恢復120284平方公尺的樓地板?」沈慶京沒好氣的說,當時他告訴柯文哲,林欽榮找收錢的白手套來要錢,柯文哲詫異地說「怎麼會這樣?」他則回「我怎麼會知道林欽榮會這樣搞?」法官當場告誡沈慶京「在法庭上講話要有憑有據喔。」沈慶京很有把握地說,「如果我說錯,林欽榮也可以來告我啊,但他說要告,到現在也沒有告。」
沈慶京原打算找郭瑤琪作證,但她已離世。資料照。侯柏青攝
沈慶京不斷講話,差點被法官趕出去而沈慶京隨後更恣意放話,連法官制止無效,檢方再也無法吞忍,大聲表示,「現在不是讓被告答辯的時間,請鈞院制止被告發言攻擊檢察官,以維護法庭秩序。」法官旋即搬出《法院組織法》91條規定,再度告誡沈慶京閉嘴,法官強調,「如果有妨害法庭秩序或其他不當行為,可以拒絕進入法庭或命其退出法庭。警告三次會生效喔。」沈慶京才閉上嘴巴。
法官問檢察官,對於沈慶京聲請傳喚宋堃仁、張景森和葛樹人有沒有意見,檢方卻都不買帳,強調沒必要傳他們。檢方也指出,「沈慶京已經清楚自白和葛樹人在訊息中討論本案,而且還有刪簡訊的行為,有滅證的事實。請法院記明筆錄。」
法官轉而問沈慶京,如果真的傳喚這3名證人,「你是真的要自己問嗎?還是要拜託律師協助?」沈慶京胸有成足的說,「我雖然老了,反應遲鈍了,但我還了解一點法律的邏輯學,3個證人我想自己問,剩下的再由律師問。」法官訝異地說,「你要自己問嗎?我們有詰問規則,你到時候可能會被一直異議,所以,是不是先由律師訊問,不夠的你自己問?」他又討價還價說,「可不可以有的我自己問,有的給律師問?」
法官不置可否,要他和律師自行討論,至於是否會傳喚沈慶京念茲在茲的3名重要證人,尚待合議庭評議決定。
檢辯聲請證人名單曝光,王令麟、張高祥入列而隨著庭訊進行,檢辯各自聲請傳喚的證人也曝光。
檢方預計傳喚前鼎越公司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前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前都發局長林洲民、前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秀玲、都發局官員楊智盛、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前台北市長室主任謝明珠、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企業家黃海清。共同被告則預計傳喚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委會執秘邵琇珮、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助理吳順民。
至於沈慶京部分,則聲請傳喚柯文哲、朱亞虎、陳俊源、王令麟、茂德集團總裁張高祥、企業家蘇一仲、會計師范有偉、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吳順民、彭振聲、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邵琇珮、劉秀玲、都發局官員張立立及楊智盛等人。
法官訊後諭知,合議庭評議後才會決定傳喚證人名單,全案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