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天邀地方縣市談財劃法,國庫署長陳柏誠(左)與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長許永議共同轉述會議共識。吳馥馨攝
財政部今(6)日召集各地方政府談《財政收支劃分法》中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指標,國庫署長陳柏誠在會後記者會上表示;與會者多已意識到「事權」要隨「財權」調整,但會中尚未討論到如何調整;至於水平分配指標及權重部分,除了台北市及新竹市明確表達支持立院三讀版的分配方式,多數地方政府支持財政部規劃。
今天會議由財政部長莊翠雲、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共同主持,各地方政府除了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沒有派員,其餘縣市分別有副市長或財政局處長長與會。另外,也有政大名譽教授曾巨威、台北商業大學教授黃耀輝、台大教授柯格鐘等9名學者與會。
陳柏誠轉述,陳淑姿在會中指出,立院去年三讀的財劃法修法版本,多分給地方3,753億元已嚴重衝擊中央施政量能,故而事權、支出及補助款規劃勢將配合調整。
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長許永議表示,主計長在會中說明,若要中央多分配給地方3,753億元,以114年度中央政府歲出預算3兆多元來看,扣除法定支出只剩下1.3兆元,若因應地緣政治風險國防預算(扣除人事費用)也不能刪,相當於預算要刪到37%。若中央業務要維持正常,只能優先檢討計劃型補助款,而按114年度預算,計劃型補助款金額約2,410億元,若再含特別預算將達2,910億元;例如TPASS、育兒津貼、租金補助等勢將受影響。
陳柏誠表示,今天會議經與會者充分表達意見後,綜合歸納3點較具共識部分。第一,與會學者與地方政府多意識到「事權」調整已無可避免,地方政府也希望中央盡快提出調整方案;哪些「事權」將隨「財權」劃規給地方,今天尚未進行討論。主計長則在會中揭示,要待明朗化後,才會進一步討論。
第二,與會者多認為,應該「擴大」統籌稅款規模,以提升地方財政自主;但規模是否該達到3,753億元之多,則未必認同。多數認為,應優先滿足各地方政府的「基準財政收支差額」,並適度納入「財政努力誘因機制」及「考量基本建設需求」。
第三,有關水平分配指標方面,陳柏誠表示,除了台北市政府明確表支持立院三讀版本;雖未出席但以書面資料表達支持立院三讀版的新竹市;新北市希望提供設算分配後結果才能適當表達意見之外,其他多數地方府都支持財政部的規劃。
按財政部初步規劃,統籌分配稅款除了優先滿足各地方政府的基準財政收支差短之後,再依「財政努力指標」、「基本建設指標」進行分配,才能適度納入財政努力誘因。
其中,「財政努力指標」的權重,營利事業營業額占20%、財產稅稽徵努力度X人口數占15%、財產稅成長率序位評分法50%、非稅收入努力的成長率序位評分10%、非稅收入合計數占自籌財源比率序位評分法5%。
「基本建設指標」的權重,土地面積占30%、人口數30%、工業人口20%、農林漁牧人口10%、農林漁牧產值10%。不過,該指標有調整係數,包括林業用地、國土保安及生態保育用地打折,農牧用地1.5倍計;65歲以上及14歲以下口人1.2倍,並以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調整;離島土地及人口以2倍計算。
陳柏誠表示,今日召開會議目的之一,是為目前正在覆議程序中的《財劃法》預做準備,若覆議能有「好的結果」,這些指標也可望做為日後提出政院版的初步規劃。